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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服務業綜合改革的意見
成府發〔2011〕32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動服務業大發展的戰略部署和國家開展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的要求,切實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立以現代服務業為核心的現代產業體系和以服務經濟為主體的產業結構,推進天府新區建設,把成都建設成為中西部服務業發展高地和世界生態田園城市,現就進一步深化服務業綜合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詳細內容
一、進一步深化服務業綜合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信息技術革命的不斷深入,加快發展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已成為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的必然選擇。成都作為四川省省會、西部特大中心城市,肩負著帶動全省發展、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歷史使命。在新的歷史背景和發展起點上,加快服務業發展是落實省委、省政府規劃建設天府新區、建設“首善之區”和西部經濟發展高地的必然要求,是建設世界生態田園城市的重大戰略舉措。
近年來,我市在加快服務業發展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建立了服務業發展領導機構和推進機制,確立了服務業優先發展、高端發展戰略,完善了服務業發展規劃體系和政策體系,規劃了現代服務業市級戰略功能區和現代服務業重點集聚區,服務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與國內發達城市相比,我市服務業在發展速度、產業能級和內部結構等方面仍存在差距。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到進一步深化服務業綜合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積極創新、大膽改革,著力破除制約服務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促進服務業大發展,努力把成都建設成為國家區域性服務業中心。
二、進一步深化服務業綜合改革的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動服務業大發展的戰略部署,圍繞建設城鄉一體化、全面現代化、充分國際化的世界生態田園城市的目標定位,抓住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機遇,以建立適應服務業優先發展、高端發展的體制機制為核心,以完善行政管理體制、要素配置方式和產業培育政策為保障,以市場化改革和擴大開放合作為動力,努力構建“成都服務+周邊製造”、“成都總部+全球市場”的高端發展格局。
服務業綜合改革既是一項現實的緊迫任務,又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要把近期目標與總體要求結合起來,統籌推進,分步實施。按照轉變政府職能、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資分開、管辦分開原則,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構建充分競爭的市場主體和開放有序的市場環境,促進服務業高端化可持續發展。建立符合服務業發展規律的政策支持體系和體現服務業優先發展的資源配置方式,建立保障產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城市建設規劃之間充分銜接和良性互動的工作機制,建立優先配置、合理定價的服務業要素保障體制,形成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與產業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建設的配套體制等。近期要著力最佳化服務業發展環境,重點改革和完善服務業規劃管理、要素保障等方面的體制機制,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三、創新服務業發展方式
(一)最佳化服務業發展環境。
1.打破行政壁壘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打破條塊分割對市場準入和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的干擾,建立健全適應貿易投資便利化要求的行政管理體制和市場運行機制。改革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方式,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範圍,推動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樣化,提高城鄉公共服務供給效率和均衡化水平。
2.完善市場機制推動服務業融合發展。支持跨行業整合資源創新發展現代服務業,大力扶持新型服務方式、新興業態和先進商業模式。鼓勵生產製造企業剝離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將研發設計、行銷服務、物流和教育培訓等內部生產性服務功能剝離出來,面向市場提供專業化服務。
3.擴大開放合作支持服務業做大做強。支持我市優勢服務企業在更大的範圍內拓展市場,建立健全支持企業走出去對外投資和參與國際分工的政策體系。鼓勵和吸引國內外服務業知名品牌、龍頭企業和第三方服務平台來我市發展,加快培育和引進一批商業模式先進、核心競爭力較強的總部企業和跨國公司。
(二)改造提升傳統服務業。鼓勵傳統服務企業運用信息技術、電子商務、物流配送、連鎖經營等現代組織方式和先進技術手段,力求在推動傳統服務業向現代服務業轉變方面取得新突破。建立傳統服務業改造提升專項資金,引導鼓勵服務業知名品牌和行業龍頭企業通過聯合、併購、參股、重組等方式,將其品牌、資本、技術、人才、管理和市場等優質資源和行業優勢與我市傳統服務業嫁接改造,提升產業能級。
(三)加快發展新興服務業。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和企業主體作用,創新戰略性新興服務業發展的培育和支持方式。建立全市新興服務業發展引導投資資金,由相關國有產業投資平台公司對投入我市電子商務、服務外包等新興服務業的社會風險投資實行按比例跟進的市場化投入機制,引導更多社會資本參與我市發展新興服務業,提高財政資金放大效應和使用效率。
四、進一步完善服務業產業規劃落地機制
現代服務業市級戰略功能區(以下簡稱功能區)、現代服務業重點集聚區(以下簡稱集聚區)和中心城區服務業結構調整區域(以下簡稱中調區)是我市服務業發展的重點區域,要加強區域產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建設規劃三位一體的充分銜接和良性互動,保障服務業優先發展。
(一)堅持功能區規劃引導、支持產業發展的原則,功能區產業規劃以功能區土地利用規劃為指引,以提高功能區現代服務業集聚和承載能力為著力點,進一步修編和完善功能區的城市建設規劃和相關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建設規劃,確保產業規劃引領區域發展。
(二)按照發展產業集群、集聚高端功能和節約集約利用資源的原則,科學規劃集聚區空間範圍及四至邊界,修編和完善集聚區產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關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規劃及城市設計,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資源。集聚區建設用地中除基礎設施建設用地以外,其他用地主要為產業發展用地。集聚區在功能區範圍內的,納入功能區統一規劃建設和管理。
(三)服務業發展重點區域內,凡涉及服務業產業用地的出讓及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等事項的,應徵求功能區建設領導機構或市政府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意見。規劃管理部門在確定規劃條件時,應將功能區建設領導機構或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產業審查意見納入並聯審批。國土管理部門依據規劃管理部門確定的規劃條件辦理相關用地手續。
五、完善服務業要素保障體系
貫徹落實服務業“優先發展、高端發展”戰略,必須從要素配置上保障服務業發展重點區域產業發展需要,堅持生產要素向重點區域集聚、優質資源向高端產業傾斜。
(一)建立市級服務業發展引導專項資金。加大市財政對服務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大幅度並逐年擴大市級服務業發展引導專項資金規模,重點支持現代服務業基地建設,給予現代服務業重大項目政策性補貼,支持西部商貿中心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民生服務業發展、服務外包發展、服務業對外開放和外經貿事業發展、服務業發展基礎工作建設等,形成我市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比較優勢。區(市)縣應建立服務業發展引導專項資金,用於支持服務業發展。
(二)最佳化服務業發展重點區域產業用地供應方式。全市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分配,應重點保障服務業重大產業化項目用地需求。服務業發展重點區域內新建建築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商業綜合體、商務樓宇、商品市場等三類服務業特別重大項目供地,原則上應將不分割出售產權作為土地出讓條件之一,並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性出讓方式,吸引知名產業投資商和運營商參與。
(三)完善服務業發展重點區域產業用地供地機制。鼓勵產業投資商和運營商參與舊城改造,原址土地整理完畢後用於服務業重大產業化項目的,可採取掛牌方式供地,掛牌起始價不低於土地整理成本或基準地價。舊城改造範圍以外的新建不分割出售產權的服務業特別重大項目用地,也可採取掛牌方式供地,掛牌起始價不低於土地整理成本或基準地價。
(四)加強服務業發展重點區域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堅持基礎設施配套適度超前的原則,按照區域產業規劃和相關基礎設施規劃,根據服務業發展重點區域內的新建服務業特別重大項目建設和運營進度需求,制定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年度計畫,按照職責和事權分解到市級相關部門及各區(市)縣組織實施,並納入市級部門和區(市)縣的年度工作目標管理和考核。
(五)加大服務業重大項目要素保障力度。經功能區建設領導機構或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的服務業重大項目,要優先保障用地需求,統籌安排項目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優先保障服務業重大項目的水、電、氣等供給。
六、創新中心城區服務業結構調整戰略推進機制
中心城區服務業結構調整(以下簡稱中調),是市委、市政府加快傳統服務業提檔升級和促進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而採取的重大戰略舉措。通過創新中調戰略推進機制,力求“調”出新資源、“調”出新產業、“調”出新水平。
(一)支持中心城區商貿流通率先實現提檔升級。鼓勵中心城區商業中心和商業網點全面普及套用網際網路、物聯網、雲計算、移動電子商務等現代技術手段,推廣供應鏈管理和電子商務解決方案,實現有形市場與無形市場相融、線上交易與線下服務一體,提高電子商務交易規模和發展水平,鞏固提升西部商貿中心戰略地位。
制定專項支持政策,通過投資貼息、套用獎勵等方式促進傳統商貿流通企業加入第三方電子商務平台或自建垂直型服務平台,鼓勵創新商業模式,增強市場輻射能力和便民服務功能,吸引國內外知名電子商務企業和品牌供應商在我市建立區域總部和運營中心。
(二)支持中心城區商品市場調遷改造。鼓勵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小、散、雜、亂的商品市場加快調遷,引導經營商戶向規劃市場園區集聚發展。支持現有商品市場利用其空間資源發展現代服務業,鼓勵和吸引產業投資商和運營商參與改造重建。中調區內通過調遷和整合出來的建設用地,50%以上套用於發展現代服務業。
鼓勵繞城高速公路以內占地面積大,容積率低,嚴重影響城市交通的大型商品市場和低端業態的大型專業商場實施原址改造重建。改造重建後,自持物業比例不低於70%或分割出售面積不高於原商品市場已分割出售面積的項目,改造重建方案符合區域產業規劃,並通過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的,鼓勵市場業主通過招商引資方式,引入知名的產業投資商或運營商共同實施原址改造重建後,允許市場業主按照“房地一體、地隨房走、房屋產權轉移土地使用權隨之轉移”的原則,將項目房屋產權整體轉讓給知名的產業投資商或運營商投資建設。項目若改變原土地使用條件的,由市財政計提應收取的土地出讓收入的20%後,餘額全部返還所在區政府,所在區政府須將其納入專戶管理,統籌用於相關區域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和補助扶持商業企業改造升級。
積極引導繞城高速公路以內現有商品市場按規劃調遷。對按規劃和時限要求,整體外遷到新建市場園區的中心城區原商品市場經營商家(含個體工商戶)和市外新入駐的品牌總經銷、總代理、特約經銷和電子商務等全國或區域性總部企業,從入駐營業之日起,前兩年按其所繳納的營業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對市級財力所作貢獻部分的80%計算,在市級服務業發展引導專項資金中安排資金予以獎勵。
七、完善服務業重大項目建設管理機制
從壯大產業規模、提升產業能級出發,完善項目政務服務水平,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動高端載體和高端資源在我市加快集聚。
(一)完善服務業重大項目落地評審機制。對擬落戶功能區的服務業重大項目,由相關區(市)縣政府(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完成項目的初審,報功能區建設領導機構審定後實施;對擬落戶功能區以外的其他服務業發展重點區域的服務業重大項目,由相關區(市)縣政府(成都高新區管委會)完成項目的初審,報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後實施。
(二)加強服務業重大項目服務管理。對服務業重大項目,市發改委、市國土局、市建委、市規劃局等部門和服務業產業促進部門在土地出讓、項目立項、規劃設計條件、建設許可等環節加強協同配合,建立健全服務業重大項目政務服務和監督管理的協同機制。堅持屬地管理、歸口負責原則,實行服務業重大項目分級協調機制,加大服務業重大項目協調服務力度。在項目土地出讓環節設立了不分割出售產權約束條件的,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要監督項目業主嚴格執行;對項目業主主動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提出項目建成後不分割出售產權並作出書面承諾的,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給予積極支持,並根據其書面承諾內容,加強監督和服務。
(三)加大服務業高端項目支持力度。具有產業高端性和區域引領性的市級特別重大項目,可採取綜合算賬辦法,實行項目投資補貼機制。對確需補貼的服務業重大項目,由市級產業主管部門負責認定,報分管產業發展的市領導確定,經服務業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後予以補貼。項目投資補貼資金,由市、區(市)縣兩級按稅收分享比例分別承擔。對中心城區的建成後不分割出售產權、帶動輻射作用強的新建服務業特別重大項目,經服務業領導小組審定同意,給予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40%的補貼,補貼資金在市級服務業發展引導專項資金中安排,在項目實現開工建設的當年兌現;建成後不分割出售產權且建設期不超過3年的新建服務業特別重大項目,給予項目投資獎勵,單個項目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800萬元。
(四)鼓勵服務業重大項目業主自持物業經營。新建的建築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屬於服務業特別重大項目且不分割出售產權的商業綜合體、商務樓宇、商品市場,自開業經營之日起,前兩年按其自營和物業租賃所繳納的營業稅、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對市級財力所作貢獻部分的50%計算,在市級服務業發展引導專項資金中安排資金予以獎勵。
2011年1月1日後新竣工投入運營、屬於服務業特別重大項目且不分割出售產權的商務樓宇和商品市場,根據其項目總建築面積規模給予不同標準的二次招商運營補貼;同時,上述商務樓宇開業經營後,凡其自營和入駐法人機構上繳我市稅收總額達到一定規模的,從次年度起對其新增稅收部分給予財政獎勵。
八、加強服務業發展統籌推進力度
(一)加強服務業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服務業領導小組對全市服務業發展的統籌推進作用,進一步強化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職能。賦予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全市服務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服務業發展主要目標的制定和管理、服務業發展扶持政策的制定和落實、服務業發展資源要素配置的審核和確定、服務業重大項目的管理和服務、服務業發展情況的調度和分析等職責。加強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組織建設,增設必要的工作機構、充實必要的工作人員、完善必要的工作條件。各區(市)縣要加大服務業發展推進工作力度,加強組織建設、完善工作機構、強化工作職能,為本區域服務業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二)落實服務業綜合改革各項措施。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充分發揮工作職能,加強相關工作的落實和檢查,督促各區(市)縣及市級有關部門做好本地區、本部門的服務業發展工作。各區(市)縣和市級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要求,切實抓好各項改革工作的落實,進一步梳理已出台的相關政策,及時廢除不適應服務業發展要求的相關政策檔案,積極制定和完善支持政策,推動服務業又好又快發展。
(三)強化服務業發展統計和目標績效管理。切實加強服務業統計工作,落實專職或兼職統計人員,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提高服務業統計質量。健全全市服務業發展目標任務體系,重點對服務業發展規模、速度、質量、效益等重要指標進行細化量化,配套制定相應考核辦法,並將考核結果納入市級相關部門和區(市)縣年度目標績效考核總分。進一步強化中心城區服務業發展的目標管理,完善日常督促檢查措施,最佳化考核指標,加大考核權重,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本意見由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