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16年8月28日,《四川日報》第3版公布《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實施意見》。
意見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實施意見
各市(州)黨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破除體制機制障礙,主動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緊緊圍繞實施“三大發展戰略”、推進“兩個跨越”,積極打造“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聯動發展的戰略樞紐和核心腹地,加快建設內陸開放戰略高地,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戰略部署,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始終保持專注發展、轉型發展戰略定力,堅持市場化與法治化發展取向,堅持深化改革與擴大開放互動並進,堅持綠色發展與開放合作協調融合,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更好結合,充分發揮我省在工業基礎、教育科研、開放合作等方面的優勢,緊緊抓住國家實施“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全面創新改革試驗的重大機遇,主動適應國際經貿新規則,加快涉外經濟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健全服務體系,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市場環境,促進要素、商品和服務在國內外自由流動,實現資源最優配置,拓展經濟發展戰略空間。總體目標是,以加快開放型經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建立市場配置資源新機制,形成經濟運行管理新模式,形成國際合作競爭新優勢,構建起與國際規則相接軌、與現代市場體系相匹配、與發展階段相適應的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確保我省走在內陸地區改革開放最前沿。
二、融入國家對外開放戰略布局
(一)務實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積極推進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加快構建綜合運輸大通道,主動參與國際經濟走廊建設,大力實施“251三年行動計畫”,促進我省對外經貿投資合作,帶動與周邊國家和地區經濟聯動發展。調整最佳化區域產業布局,加強與重點國家和地區的產能和裝備製造合作,統籌布局一批特色鮮明、示範帶動性強的境內外產業集聚區和示範基地,努力構建國家“一帶一路”西向、南向開放合作的產業支撐。加強沿線國家和地區技術貿易措施、原產地規則研究,積極採取有效應對措施,支持企業走出去。創新貿易發展方式,加快品牌培育,加強外向型產業園區、貿易平台建設,充分發揮西博會作為承接國家“一帶一路”區域性合作載體的平台功能,組織開展“千企行絲路”活動,進一步深化與東南亞、南亞、中亞、西亞、中東歐等重點國家和地區的經貿合作,力爭與沿線更多國家和地區在經貿投資領域合作實現新的突破。積極推動與沿線國家和地區的人文交流,主動參與國家統籌安排的文化旅遊合作,提升我省文化旅遊產業與周邊國家和地區的融合程度。創新體制機制,將天府新區、綿陽科技城、攀西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等打造成為我省對外開放合作的示範平台。
(二)加快推動長江經濟帶建設。加強與沿江省份在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聯通、綠色產業發展等方面的聯動合作,促進上下游協同發展、東中西互動發展。依託黃金水道,統籌鐵路、公路、航空、管道建設,加強各種運輸方式的有效銜接和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對接國際大通道,著力構建輻射中西部、連線國內外的長江上游綜合立體交通走廊。加強聯接周邊省份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共同推動長江航道和水運建設。加快融入長江經濟帶現代產業走廊建設,加大承接東部產業轉移力度。通過發展園區經濟、流域經濟、通道經濟,不斷壯大我省特色優勢產業,積極推進頁岩氣、節能環保裝備、信息安全、航空與燃機、新能源汽車五大高端成長型產業和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現代金融、科技服務和養老健康五大新興先導型服務業發展。進一步最佳化開放型經濟區域發展布局,強化省內區域間的產業、要素、物流合作,共建專業市場和城市商圈,打造長江經濟帶商貿走廊。更加重視開放型臨港經濟和通道經濟,與周邊省份共同打造開放園區和外向型經濟平台。
(三)爭取創建自由貿易試驗園區。充分發揮成都市內陸開放門戶和戰略前沿作用,全面提升我省綜保區規劃和功能,積極申報中國(成都)內陸自由貿易試驗區。完善申報方案,找準改革切入點,提高與國家戰略的契合度,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的指導和支持。加大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簡政放權力度,加快上海等自由貿易區成熟經驗在投資、貿易、金融、監管等重點領域的複製和推廣,營造更加國際化、市場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率先在成都市探索內陸開發開放特色改革創新事項,最大限度挖掘改革創新潛力,建成投資貿易便利、監管高效便捷、法制環境規範的內陸開放示範區和制度創新試驗區。
三、創新引進外來投資體制機制
(一)最佳化外商投資管理機制。深入推進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營造規範的制度環境和穩定的市場環境。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逐步完善外商投資市場準入制度,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委研究、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探索開展外商投資企業屬地登記管理制度改革,推行契約章程“備案+審批”管理。推動設立外資股份投資企業,允許境外投資公司在成德綿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加快完善外商投資項目管理,進一步加大簡政放權力度,放寬外商投資市場準入,降低準入門檻,擴大外商投資領域。不斷提高外商投資便利化水平,進一步下放外商投資項目的核准和備案許可權,使絕大多數外商投資項目實現屬地化管理。積極爭取我省更多產業納入《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
(二)完善外來投資監管服務體系。按照擴大開放與加強監管同步的要求,創新事中事後監管體制。研究外商投資企業綜合監管辦法,逐步形成科學合理有效的管理機制。依法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融資、質量管理、貿易經營、外匯業務、公平交易、依法納稅、勞動用工及職工保障、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安全生產、社會責任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逐步建立外商投資企業全面評價機制並配以相關激勵及懲戒措施。改革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制度為聯合年報制度,加快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和外商投資信息公示平台建設,推動有關部門實現信息共享、協同監管,鼓勵社會公眾加大參與監督力度,提升外商投資監管的科學性、規範性和透明度。
(三)推動各類園區創新發展和轉型升級。以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為核心,加強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等不同類型開發區的規劃指導、創新發展。根據各自的發展規劃和功能定位,實施差異化發展。發揮開發區的引領和帶動作用,大力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積極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協同推進科技研發、物流、服務外包、金融保險等現代服務業發展,致力於產業向高端邁進。積極配合國家開發區目錄修訂工作,大力爭取將我省更多開發區列入目錄範圍。推動各地以國家級、省級開發區為平台整合工業集中區,實現要素資源空間布局的集中集聚,鼓勵具備條件的開發區設立國別產業合作園區,打造具有示範效應和國際影響力的中外合作平台。支持外資參與孵化器建設和天使投資,充分利用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生創新創業園、小企業創業示範基地等園區創新創業服務平台,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著力推廣資源節約利用技術,推動開發區綠色低碳發展。
(四)務實搭建投資促進平台。加強重大和專題投資促進活動統籌,遵循創新方式、豐富內容、務求實效原則,精心辦好西博會、科博會、農博會、中國西部(四川)國際投資大會暨進出口商品展、“中外知名企業四川行”、川商返鄉發展大會等重大投資促進活動,集中開展投資促進和宣傳行銷。圍繞推動重點產業發展,有針對性地辦好專題產業招商活動,完善產業鏈條,促進產業集聚。突出重點國家、重點地區、重點產業和重點企業,務實辦好境外投資促進活動,提升四川開放形象,推動高水平高端化合作。完善簽約項目分級分類跟蹤服務、督查考核機制,切實推動簽約項目落地見效,對重點簽約項目在土地、能源等要素保障方面予以重點支持。
(五)著力實施招大引優。圍繞做大做強“雙七雙五”產業,著力引進引領性、關鍵性和帶動性強的重大產業項目和市場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優質創新型項目,進一步提升項目質量,最佳化投資結構。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注重引資、引智、引技相結合,大力引進海內外技術創新人才、研發團隊和知名企業來川投資創新型項目。加強重大引進項目政策支持,建立投資促進激勵機制。用好用足天府新區、綿陽科技城、攀西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等具有的差別化政策優勢,有針對性地面向全球招商。完善領導聯繫促進重大項目制度,高位推動重大招商引資項目對接促進和落實。把全面深化改革與投資促進工作緊密結合,積極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拓展投資促進渠道,針對重點國家和地區,設立境外投資促進代表處,開展多種形式的投資促進活動。綜合運用沿鏈招商、精細招商、以商招商、委託招商等個性化方式,提升投資促進實效。
四、建立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新體制
(一)創新對外投資合作方式。鼓勵有實力的企業發揮自身優勢到境外開展投資合作,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逐步放寬境外投資限制。允許企業和個人自擔風險到境外承攬工程和勞務合作項目。鼓勵投資者不斷創新方式走出去,通過綠地投資、併購投資、證券投資、聯合投資等。實施國際產能合作“111工程”,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國際產能和裝備製造合作,推進冶金、建材、電子信息、化工醫藥、飲料食品、輕工紡織行業和農業產業的國際合作,支持先進發電、油氣鑽采、軌道交通、節能環保、航空航天裝備等開展境外合作。支持我省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參與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和跨境合作園區開發。
(二)健全走出去服務保障體系。加大鼓勵企業走出去的宣傳力度。加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針對境外投資的重大項目提供有效的政策和金融支持。扶持金融、法律、財務等中介機構發展,切實發揮其專業化諮詢和服務作用。推動建立相關走出去行業和國別協會商會,強化和完善其在信息服務、行業自律、權益維護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強化外事保障職能,為經濟外事提供更大支持,為企業提供權益保障、投資促進、風險預警等更多服務,建立企業走出去風險評估預警機制,推進境外投資合作便利化。
(三)引進來和走出去有機結合。推進引進外資與對外投資有機結合、相互配合,促進國際國內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推動與各國各地區互利共贏的產業投資合作。鼓勵我省優勢產業、企業、產品、技術、標準和人才走向國際市場,在走出去中提升競爭力,重點加快“四川製造”走出去步伐。支持更多中小企業開展國際合作。鼓勵各地和企業加大引資、引智、引技等工作力度,突出已開發國家和地區高端產業項目引進,推動我省五大高端成長型產業和五大新興先導型服務業加快發展。增強外資企業與內資企業的產業關聯和技術交流,切實發揮外資對我省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促進作用。
五、構建外貿可持續發展新機制
(一)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建立全省口岸執法部門的協調機制,提高口岸安防管控水平。強化大通關協作機制,加快四川電子口岸建設和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建設,深化關檢合作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改革,推進口岸管理相關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統籌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拓展成都高新綜合保稅區功能,推動多元發展,發揮產業聚集和帶動效應。推進綿陽出口加工區轉型升級為綜合保稅區。加快成都空港、瀘州港、宜賓港和成都鐵路保稅物流中心(B型)建設發展,努力推動德陽綜合保稅區的申建工作,加快構建我省保稅物流體系。進一步深化全域通和檢驗檢疫一體化改革,加強與長江經濟帶通關一體化的深度融合,主動對接全國通關一體化,發揮改革疊加效應。嚴格執行國家口岸經營性收費相關規定,清理規範進出口環節收費,建立收費項目清單。規範並發揮口岸相關行業協會作用,促進口岸通關中介服務市場健康發展。大力培育口岸經濟。
(二)培育外貿競爭新優勢。堅持供需兩側同時發力,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大力實施“優進優出”戰略,推進主體隊伍培育、外向型產業提升、外貿業態創新三大工程,不斷提升對外貿易水平。實施“自主品牌出口增長”計畫,重點選取機械、電子、化工、紡織等優勢產業開展“一域一品牌”活動,推動產品、技術、服務的全產業鏈出口。加強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和生態原產地產品保護示範區建設,形成質量、品牌、創新三輪驅動模式,提升出口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加大對外開放口岸和進口產品指定口岸建設力度,充分發揮糧食、肉類、汽車等指定口岸作用,擴大資源型產品進口。鼓勵企業運用進口貼息政策,擴大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和生產亟需的資源型產品進口。發揮國家調整消費稅、進口關稅的政策效應,增加一般消費品進口。推進青白江、宜賓、瀘州等進口平台建設,提升中歐班列、中亞班列等國際大通道運營能力。完善產業政策與貿易政策,創新政策協同機制,強化對企業原料採購、倉儲展示、物流運輸、投資設點、風險規避的全鏈條、“打包式”服務,引導企業加強技術創新,加大研發技改力度,大力培育自主品牌,推動企業由價格優勢向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的綜合優勢轉變。創新貿易發展業態和方式,大力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推動成都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推進成都國際商貿城等內外貿結合商品市場建設。推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大力承接東部沿海地區加工貿易產業和訂單“雙轉移”,支持加工貿易向中小城市拓展,以產品為龍頭打造配套產業群。
(三)健全服務貿易促進體系。擴大服務貿易規模,最佳化服務貿易結構,增強服務出口能力。最佳化以成都為核心、多市(州)協同發展的服務貿易區域布局。促進計算機信息服務、建築服務、其他商業服務、旅遊服務及文化、中醫藥、餐飲等行業共同發展。以天府新區建設為契機,發展新興服務貿易,大力推進成都國家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建設,積極創建國家級服務貿易出口基地和省級服務貿易特色基地。加大財稅支持力度,研究制定符合服務貿易特點的財政支持政策,落實國家服務貿易稅收優惠政策。探索實行服務貿易便捷通關,簡化會展、演藝、節慶、燈展、賽事及服務外包等通關審批程式。建立服務貿易發展協調機制和重點企業聯席制度,探索建立考核評價指標體系。依託成都國家級服務外包示範城市,做強“成都服務外包”品牌,推動服務外包創新發展。
六、最佳化對外開放區域布局
(一)提高中心城市開放型經濟水平。加快完善成都全域開放體制機制,支持成都實施全域開放戰略,加快建設國家對外開放門戶城市,打造國際購物天堂,努力將成都建設成為現代化國際化大都市。以中國西部國際博覽城建成使用為契機,通過舉辦更多大型國際性會展活動,不斷提高成都國際知名度。不斷強化成都國際化服務功能、創新功能和集散功能,充分開展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等多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加快建設中韓創新創業園和中德創新產業合作平台,積極推進成都高新綜合保稅區、新川創新科技園、中法成都生態園、中德中小企業合作園等建設。加快成都天府國際機場及臨空經濟區建設,打造直通歐洲的“空中絲綢之路”。加快構建覆蓋世界重要城市的航空體系、通達國際的鐵路公路水路體系和泛在互聯的通信網路體系,全方位提升內陸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
(二)統籌協調四大城市群開放型經濟發展。
發揮成都平原城市群在全省對外開放中的領頭羊作用,依託綜合交通樞紐優勢,加快建設高效便捷的亞歐鐵路物流大通道。加強產業轉移合作和經貿合作,搭建國際交易、電子商務和貿易便利化等開放平台。利用長江航運優勢,積極發展臨港經濟和通道經濟,最佳化沿江產業布局,促進川南城市群開發開放。加強瀘州港、宜賓港建設,推動與上海港及其他港口合作,加強與長江沿岸城市交流合作和對外經貿合作,積極打造川滇黔對外經貿合作平台。發揮川東北城市群作為川渝陝甘結合部區域經濟中心的優勢,加強與關中—天水城市群合作,加快建設國家重要的清潔能源化工基地、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生態文化旅遊區和川陝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示範區,推動川渝陝甘區域合作發展。加快攀西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建設,打造成為世界級釩鈦產業基地、水能開發基地和亞熱帶特色農業基地、陽光康養旅遊目的地。依託地緣優勢,加快孟中印緬經濟走廊運輸通道和西南出海大通道建設,形成連線泛亞的對外開放捷徑。
(三)提升縣域經濟對外開放水平。準確把握國內外產業轉型升級新趨勢,繼續加大縣域承接產業轉移力度,注重引進科技型、節能型和效益型項目,推動重大項目的有序承接和成功落地。鼓勵與毗鄰地區合作,共同推進重大交通物流大通道建設,推進能源、礦產、旅遊等優勢資源共同開發利用,著力提高合作層次和水平。努力發揮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的集聚、服務和創新功能,加快建設一批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不斷提升其發展空間活力和利用外資比重,帶動當地經濟轉型升級。支持縣域企業加大轉型升級力度,發展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品牌的產品,提升在生產鏈價值鏈上的地位,增強出口產品、產業和企業的國際競爭力。鼓勵有實力的縣域企業發揮自身優勢,加快走出去步伐,積極拓展海外市場,提高企業國際化經營管理能力。
七、建立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一)最佳化投資環境。強化政府信用建設,加強已出台優惠政策的宣傳和落實,切實兌現涉企契約中承諾的合法合規事項。加強投資促進載體建設,強化要素保障,提升園區承載能力。最佳化營商環境,進一步簡政放權,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堅持對重大項目的全過程管理服務,暢通企業投訴渠道,及時妥善解決企業投訴和項目實施中的困難。委託專業機構對市(州)和重點園區投資環境進行測評,嚴肅查處損害投資環境的行為。
(二)培育市場化開放主體。支持企業更好發揮在開放型經濟中的主體作用,加快培育以跨國公司為龍頭、成長型企業為基礎、潛力型企業為補充的企業國際化新格局。進一步壯大外貿主體隊伍,支持外貿企業做強做大,加快提升對外貿易體量。深入推進“萬企出國門”活動,完善促進機制、政策手段、服務體系,支持我省具有比較優勢的行業走出去,在全球範圍內開拓市場。鼓勵企業通過併購境外先進制造業和高技術企業,拓展企業發展空間。繼續發揮在川央企對外承包工程的龍頭帶動作用,促進我省重大裝備的出口。鼓勵世界500強和知名跨國公司來川設立地區總部、研發中心、採購中心、分撥中心、結算中心和服務外包中心,著力把我省建設成為外資在華投資的重要製造、研發、配套和增資服務基地。更加注重引智引技,發揮外資企業的管理和技術溢出效應,加強內外資企業聯動,推動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
(三)最佳化市場競爭環境。開展全省開放競爭力評價,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和監管規則,保證各類所有制企業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逐步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管理新模式,不斷最佳化投資便捷、安全高效、法制規範的發展環境,營造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加快推進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建設全省統一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市場化信用評價機制,推進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中的使用和社會運用。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和侵犯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加強專利、商標、著作權、植物新品種權、地理標誌產品等領域智慧財產權工作,強化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清理和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改革自然壟斷行業監管辦法,強化壟斷環節監管,嚴懲壟斷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保證公平性。
(四)注重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堅持行業協會商會社會化、市場化改革方向,推進行業協會商會工作重心轉向為企業、行業、市場服務,不斷提高協會商會組織協調、行業自律管理能力。培育一批市場化、國際化程度較高的行業協會商會,充分發揮其在制定技術標準、規範行業秩序、開拓國際市場、防範投資風險、應對貿易摩擦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支持我省行業協會商會加強與國家和其他省份行業組織的交流合作,鼓勵我省涉外協會商會與境外知名協會商會建立戰略合作機制,進一步擴大和深化對外經貿投資合作。充分聚合川商資源,辦好川商返鄉發展大會,充分發揮四川省川商總會和川商返鄉興業投資基金作用,持續推動在外川籍企業家返鄉興業創業。推動在重點國家和地區設立一批境外四川商會,為我省企業走出去提供信息共享、資源聚集、產業整合、金融支持等服務。探索建立我省駐境外商務代表制度,促進我省企業與其駐在國(地區)的經貿合作。
八、完善開放型經濟綜合服務體系
(一)構建開放安全的金融服務體系。大力推進西部金融中心建設,加快建設金融機構中心、市場交易中心和後台服務中心,全面提升資本市場、財富管理、結算中心、創投融資等核心功能,增強金融要素資源聚集、輻射和配置能力。吸引國內外知名金融機構落戶成都。支持省內金融機構與境外金融機構開展合作,擴大合作銀行數量及合作範圍。鼓勵在川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總部爭取在成都建立客服中心、營運中心。積極引進合格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壯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產品、技術和服務等方面進行創新。進一步擴大經常項下人民幣跨境使用。推廣上線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深化金融IC卡在公共服務領域的套用及成都移動電子商務金融科技服務創新試點。按照相關政策支持省內企業在境內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上市,在新三板、成都(川藏)股權交易中心掛牌。鼓勵省內企業合理選擇境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鼓勵省內企業利用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券、企業債券、中期票據、集合票據、短期融資券等工具融資。大力發展內保外貸融資模式。鼓勵省內企業通過與外資機構對接的方式拓寬融資渠道。鼓勵保險資金以債權、股權方式在川投資。深入推進巨災保險試點工作。推動保險業深度參與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體系建設。推動農業、醫療、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產品質量、養老機構、科技等重點領域責任保險發展。推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和小微企業信用保險發展。完善出口信用保險發展政策,構建川企走出去風險防範機制,擴大走出去項目融資保險規模,保障企業投資安全和海外權益。
(二)創新國際旅遊文化交流服務體系。發揮旅遊業開放性強、帶動效應明顯的優勢,努力挖掘我省旅遊資源,將旅遊業作為對外合作的先行產業,加快建成以成都為中心的世界旅遊目的地,進一步提升四川國際影響力。大力推動四川與周邊國家和地區的基礎設施聯通,對外增開新的國際航線,逐步加密已開國際航線班次,對內爭取九黃、南充、廣元、西昌、綿陽機場等升級為國際口岸機場,大幅提升旅遊可達性。加快開發跨區域性精品旅遊線路,依託現有鐵路開通四川至中亞和歐洲的旅遊專列,積極推動西部自駕游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建設西部低空旅遊服務總部。推進川滇藏、川陝甘、川渝黔等區域旅遊合作發展。聯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重點打造絲綢之路精品旅遊線路和旅遊產品。以“4+1”系列旅遊活動為載體,促進文博、演義、節慶與旅遊深度融合,豐富旅遊產品的文化內涵,做實四川入境旅遊提升工程。建立“一帶一路”四川旅遊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庫,創新旅遊投融資體制。
(三)探索建立國際科技合作新模式。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路,全面提升我省科技創新的國際合作水平。推動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深化軍民融合發展,著力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支持企業參與全球創新資源配置,提升自主創新能力。鼓勵企業加強技術研發國際合作,推動我省有關產業園區與國外研發機構和相關高技術產業園區建立合作關係,鼓勵在境外建立創新研發中心。支持我省企業、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在境外申請專利、註冊商標、取得國際標準認證,參與制定、採用和轉化國際標準。鼓勵企業通過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擴大產品出口、工程承包、投資和技術合作,併購科技創新型企業。充分發揮我省科研院所優勢,積極參與國際國內大科學計畫和工程。推動我省產學研機構與美國、加拿大、德國、法國、以色列等科技已開發國家的研發機構開展多層次、多領域科技合作與交流。積極推動中美“2+2”清潔能源合作。
九、加強支撐保障機制建設
(一)實施開放的人才政策。堅持培養與引進並重,構建科學有效的選人用人機制,努力建設一支適應開放型經濟發展需要的高素質人才隊伍。鼓勵省內博士後科研流動(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深化對外開放合作,加強高科技人才國際國內交流,進一步提升學術技術水平、科技創新能力和對外交往能力。加強技能人才培養國際交流合作,採取學校培養、國外深造等方式,有計畫地培養我省重點領域本土國際化技能人才。建立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大力實施“千人計畫”“留學回國人員科技活動項目擇優資助計畫”“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畫”,面向國內外引進高層次人才及頂尖團隊來川創新創業。積極開發境外人才和智力資源,支持項目單位申報實施“天府高端引智計畫”,按需引進境外專家。積極探索職業資格國際、地區互認。
(二)拓展我省對外交流平台。充分發揮我省現有對外交流平台作用,推動與“一帶一路”沿線重點國家和地區新建合作機制,不斷增強我省開展對外交流合作的能力。充分利用駐蓉領事機構資源、全省友城關係,推動雙邊經貿合作及人文交流。加快現代會展業發展,實現會展活動專業化、市場化、品牌化、國際化,大力拓展西博會等展會平台作用。推動更多標誌性、有影響力的國際性會議和活動在川舉行。加強同重點國家和地區涉僑社團組織的聯繫,通過有影響力、有實力的僑團僑企和華僑華人,搭建開放合作平台。加快籌建四川省海外諮詢委員會,聚集海外政商學界資源,為我省開放型經濟發展建言獻策。
(三)做好人文交流和對外宣傳。加強對外宣傳能力建設,綜合運用媒體傳播、文化貿易、對外交流等多種形式,深化拓展與重點國家和地區在教育、科技、文化、旅遊等領域的合作交流,推動開放合作向全方位多層次發展。加快推進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著力提升主流媒體對外傳播力影響力,推動優秀巴蜀文化走出去。整合社會科學、文學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等多種資源,充分利用境內外各類渠道和平台,舉辦形式多樣的文化交流活動,開展文化貿易與投資。著重宣傳四川在資源、市場、科教、產業、環境等方面的比較優勢,全面樹立開放四川的良好形象。
(四)健全開放合作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四川“一帶一路”和長江經濟帶聯動發展戰略樞紐和核心腹地功能,在鞏固現有雙邊多邊合作機制基礎上,加快建立高層互訪、部門協商和政策落實機制。利用中俄“兩河流域”合作機制,推動川俄經貿投資和人文交流取得更大突破。發揮中美省州間合作機製作用,加強與美國各州在經貿、科技、教育、文化、旅遊等領域的合作。建立健全四川與京津冀、長三角、泛珠三角等國內重點區域和周邊地區的合作協調機制。落實川渝和川浙、川粵合作協定,推動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務實合作。按照市場驅動、政府引導的原則,積極培育多層次合作主體,科學指導企業、科研機構、非政府組織通過信息共享、項目對接、人才交流等方式建立形式多樣的非官方合作機制,提高合作效率。
(五)建立風險防控和安全保障機制。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協助開展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建立走出去風險防控體系,建立對外投資合作境外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指導企業做好投資前期可行性研究和風險評估,有效防控境外風險。加強對走出去企業的監管,健全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制度、境外國有企業定期審計制度及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規範企業境外經營行為。完善經貿安全保障機制,依託中國產業安全指南四川子站、四川產業安全資料庫監測系統,深化產業預警機制建設,完善中央、地方、行業協會商會、企業聯動的產業損害預警工作體系,強化產業損害預警指數與行業生產、銷售、庫存、出口等的有機結合,妥善化解國際貿易爭端,主動運用世貿規則維護省內產業安全和企業合法權益。
各地、各部門要主動適應我省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要求,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精心組織實施。要重視對國際國內開放形勢的研判,創新工作方法,及時總結經驗,認真研究解決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開創我省對外開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