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付工資

應付工資

應付工資,它是企業對單位員工個人的一種負債,是企業使用職工的知識、技能、時間、精力,而應給予職工的一種補償(報酬);在企業給職工支付工資以後,這項負債即行減少。 2006年新的會計準則中,將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取消。“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科目和報表項目取消,代之以“應付職工薪酬”,該科目除核算工資、福利費外,還包括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

應付工資

什麼是應付工資 應付工資是企業對職工個人的一種負債,是企業使用職工知識、技能、時間和精力而給予職工的一種補償(報酬)。

應付工資”科目介紹

“應付工資”科目核算企業應付給職工的工資總額。包括在工資總額內的各種工資、獎金、津貼等,不論是否在當月支付,都應當通過本科目核算。不包括在工資總額內的發給職工的款項,如醫藥費、福利補助、退休費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應付工資”如何核算,記賬

企業應按照勞動工資制度的規定,根據考勤記錄、工時記錄、產量記錄、工資標準、工資等級等,編制“工資單”(亦稱工資結算單、工資表、工資計算表等),計算各種工資。“工資單”的格式和內容,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財務部門應將“工資單”進行匯總,編制“工資匯總表”,按規定手續向銀行提取現金,借記“現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支付工資時,借記“應付工資”科目,貸記“現金”科目。從應付工資中扣還的各種款項(如代墊的房租、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應付工資”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職工在規定期限內未領取的工資,由發放的單位及時交回財務會計部門,借記“現金”科目,貸記 “其他應付款”科目。
企業按規定將應發給職工的住房補貼專戶存儲時,借記“應付工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月度終了,應將本月應發的工資進行分配,並作如下會計處理:
借:生產成本(生產人員工資)
製造費用(生產管理人員工資)
管理費用(管理部門的人員工資)
營業費用(採購、銷售費用開支的人員工資)  
在建工程(應由工程負擔的人員工資)
應付福利費(應由職工福利費開支的人員工資)
貸:應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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