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骨髓炎

慢性骨髓炎

慢性骨髓炎是急性化膿性骨髓炎的延續,往往全身症狀大多消失,只有在局部引流不暢時,才有全身症狀表現,一般症狀限於局部,往往頑固難治,甚至數年或十數年仍不能痊癒。目前,對大多數病例,通過妥善的計畫治療,短期內可以治癒。

基本信息

病因

在急性期中,經過及時、積極的治療,多數病例可獲得治癒,但仍有不少患者發生慢性骨髓炎。形成慢性骨髓炎常見的原因如下:

1.在急性期未能及時和適當治療,有大量死骨形成。

2.有死骨或彈片等異物和死腔的存在。

3.局部廣泛瘢痕組織及竇道形成,循環不佳,利於細菌生長,而抗菌藥物又不能達到。

臨床表現

臨床上進入慢性炎症期時,有局部腫脹,骨質增厚,表面粗糙,有壓痛。如有竇道,傷口長期不愈,偶有小塊死骨排出。有時傷口暫時癒合,但由於存在感染病灶,炎症擴散,可引起急性發作,有全身發冷發熱,局部紅腫,經切開引流,或自行穿破,或藥物控制後,全身症狀消失,局部炎症也逐漸消退,傷口癒合,如此反覆發作。全身健康較差時,也易引起發作。

由於炎症反覆發作,多處竇道,對肢體功能影響較大,有肌肉萎縮;如發生病理骨折,可有肢體短縮或成角畸形;如發病接近關節,多有關節攣縮或僵硬。

X線片可顯示死骨及大量較緻密的新骨形成,有時有空腔,如系戰傷,可有彈片存在。布勞德膿腫X線照片顯示長骨幹骺端有圓形稀疏區,膿腫周圍骨質緻密。加利骨髓炎骨質一般較粗大緻密,無明顯死骨,骨髓腔消失。

診斷

根據以往有急性骨髓炎或開放性骨折病史,局部病灶檢查及X線片表現,不難確診。

治療

1.治療原則

(1)術前、術中、術後要進行抗菌藥物治療。

(2)行病源清除手術。

(3)急性發作時,全身抗生素治療及手術切開引流術。

(4)惡變、或晚期多次手術、功能已喪失者,可行截肢手術。

2.用藥原則

(1)就診患者,抗生素多用口服或肌注和其他輔助藥物為主。

(2)住院手術患者,以靜滴、肌注為主。術前、術中、術後用藥至術後2周,同時輔以支持療法、輸血、血漿和人體白蛋白等。

(3)急性發作期患者須大劑量抗生素靜滴或早期切開引流手術。

(4)晚期患者、術後傷口延期癒合或多次手術未愈者,應採用支持療法、抗生素、對症治療等綜合治療,療程據病情相應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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