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惠州市惠陽區環境保護局是主管全區環境保護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共設有辦公室、法規科、規劃科和監督科等4個行政科室,下設環境監察分局、環境監測站、固體廢物管理站、環境科學研究所、環境技術中心、生態保護與輻射管理中心、宣教中心、信息中心等8個下屬事業單位。共有在編環保人員88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有35人,碩士研究生11人,環評工程師4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監督實施環境保護規定、制度和管理辦法等。
(二)負責編制我區環境保護規定和計畫,參與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
(三)組織指導全區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和環保目標責任制工作,並監督有關單位實施。
(四)負責管理和監督大氣、水體、土壤、噪聲、輻射、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和機動車等污染防治工作。
(五)指導監督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許可證;管理排污申報,核發排污許可證。
(六)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生態示範區建設。
(七)負責環境監測、統計、信息管理工作,發布環境狀況公報。
(八)負責環境監理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檢查排污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會同財政部門管理本級污染治理資金的使用,負責環境信訪工作,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協調解決環境污染糾紛。
(九)組織指導環境保護、實用技術研究,協調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和環境管理體系。
(十)負責核事故、輻射環境事故應急工作;組織制訂民用核設施事故預防和應急搶險方案;組織指導環境保護和核應急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環保項目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綠色學校(企業)、生態示範區的創建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下屬事業單位,檢查指導鎮環保辦的業務工作,協助鎮管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幹部。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環境保護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的檔案、保密、保衛、政務信息、檔案、財務、後勤保障等行政事務性工作;組織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行政管理及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組織指導黨建、宣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直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考核和職稱評聘及管理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會、婦女、計畫生育工作和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環境統計和環境信息工作;組織管理環境科技工作;指導環境科學學會工作;組織環保項目對外交流與合作。
政策法規科
組織擬訂地方環境保護綜合性規定、制度、措施等;負責環保依法行政和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環境污染事故和違法行為的處理及相關應訴工作;組織辦理人大、政協定案、提案、建議;負責環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規劃管理科
負責環境保護方面的規劃、計畫、功能區規劃工作;參與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生態環境保護和示範區的創建工作;受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報建工作;協調環境技術中心實施與建設項目“三同時”相關就的技術審查工作;負責環評報告書(表)的審核工作;負責協調新建項目環保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建設項目審批驗收政務公開工作。
監督管理科
負責編擬污染總量控制(含機動車污染防治)計畫;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城市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負責管理環境監測監理業務工作,負責對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更新、污染監測、環境狀況公報編寫等工作,對排污收費、現場監理等實施監督審核。負責排污申報、排污許可證申領與年審工作;組織對環境污染破壞事故進行調查;受理污染源治理資金的申報;協調老污染源環保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負責組織排污收費及相關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區核應急指揮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和執行《惠陽區應急系統啟動回響程式》工作;負責區核事故預防和應急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核技術套用、電磁輻射、放射性廢物的污染防治實行監督管理。
事業單位
監察分局
執行全區環保現場檢查、監理任務,向局機關提出報告和處理建議;負責徵收排污費和超標排污費;負責信訪工作,調查處理民眾投訴的環境污染問題;參與對環境污染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協助行政處罰的執行工作;負責污染源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環境監測站
對本區各種環境要素進行經常性監測、分析、收集、整理數據,建立數據資料檔案,定期向局機關和上級監測站呈報環境質量報告和技術分析報告,根據局領導意圖向外界發表環境質量報告;對本區各有關單位排放污染物的狀況進行監視性測定,建立健全污染監測檔案;負責環境污染糾紛的技術仲裁,參加污染事件調查;負責建設項目污染治理設施及環保工程驗收的監測工作;參加制訂本區環境監測規定和計畫;負責本區環境質量評價,組織編寫環境質量報告書和監測年鑑。
環境科學研究所
負責開展我區環境保護科研工作,組織申報環境保護科研課題,制定實施我區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協助管理我區環境保護科研成果;負責開展我區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估及各類開發區環境保護規劃等工作;負責各類環境保新技術、新工藝的推廣套用工作,開展污染治理技術、工藝設計,提供環保技術及法律法規等諮詢服務;為我區企業實施環境管理體系(ISO14000系列標準體系)提供諮詢服務;協助開展我區環保設備、環保產品的質量監督及認證工作;完成上級部門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固體廢物管理站
在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依法對管轄範圍內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有關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協助區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城市生活垃圾的儲存、運輸和處置的監督管理;審核固體廢物的轉移、進口、貯存、處置和利用的監督管理;制定全區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技術政策;組織推廣先進的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生產工藝和設備;制定本區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推動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負責本區所有危害廢物的統一收集、貯存、處置、轉移、運輸和利用的監督管理等。
環境技術中心
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審核;環境工程設計方案審核;環境污染防治設施設計方案審核;ISO14000、ISO9000技術認證技術審查;環境產品技術認證評審等有關環境技術評審工作。
生態保護與輻射管理中心
1、負責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政府環保責任制考核、東江水環境綜合整治考核工作;
2、負責全國文明城市、衛生城市、旅遊城市、園林城市等創建協調工作。
3、負責協調國家環保模範城的鞏固提高工作;
4、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我區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示範區建設工作;
5、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中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
6、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區生活污水處理廠的籌建工作;
7、組織編制實施我區生態建設規劃、擬定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
8、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宣教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面向全社會開展以環境科學知識、環境法律知識和環境道德知識為主要內容的環境教育;利用廣播、電視和報刊等新聞媒體,及時宣傳報導我區環保工作,完成重大環境情況的文字、圖片、影視的宣傳報導;負責綠色學校和綠色社區的創建工作等職能。
信息中心
負責區環保局網路設備管理,提供網路系統安全及保密技術保障工作;負責環保綜合業務套用系統、環保網站、污染源線上監控系統建設與維護,建立和完善全區環境資源資料庫等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