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傳遞
正文
情報發出者通過一定媒介使情報從時間、空間的一點移向使用者的行為,如圖1所示。同一發信者向大量接受者傳遞時叫傳播,往返傳遞叫交流。傳遞是情報概念的重要構成要素,如果去掉"傳遞"就形不成情報,剩下的只是知識或訊息。 人類社會情報傳遞活動出現很早,隨社會進步而不斷發展,從使用的傳遞媒介,已經經歷了口頭傳遞時期、文字傳遞時期,現正進入電子傳遞時期。傳遞最初是一個通信中的概念,從C.E.香農1948年提出資訊理論後,傳遞、信息量等術語才逐漸開始引用,並逐步開展了研究探討。傳遞可以用不同的標準劃分類別,從情報發出者與接受者的聯繫方式看有直接傳遞與間接傳遞。直接傳遞指情報發出者與接受者之間的對話、書信交往和參觀訪問,有明顯的個體性質,也叫非正式傳遞過程。間接傳遞指藉助各種形式的文獻進行的傳遞,也叫正式傳遞過程。這種方式在空間上可以廣泛傳播,在時間上可以世代延續,如圖2所示。 從用戶的不同需求看,情報傳遞有根據用戶提問進行的被動傳遞與根據用戶一般需求範圍進行的主動傳遞;有為特定用戶服務的單向傳遞與為廣大用戶服務的多向傳遞。其中被動傳遞主要是指情報事業機構的日常諮詢工作,主動傳遞指文獻情報報導,是開展情報服務的基礎。
研究情報傳遞的學科有通信科學、傳播學、教育學、情報學等,它們的區別在於:通信科學研究傳遞的技術方面,傳播學研究傳播的發展、過程和效果,教育學研究知識的傳授,情報學則主要研究如何根據用戶需要蒐集、選擇、傳遞情報。所以情報學與上述其他學科既有相同處,又有區別,各有不同的任務內容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