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作為19世紀後半葉歐洲最傑出的政治家和外交家,“鐵血宰相”俾斯麥見證、參與並組織了這一時代的歷次戰爭和許多重大的政治事件,而他一生最大的成就便是在戰爭的炮火中把四分五裂的德意志統一起來,成為歐洲的強國。
作者簡介
俾斯麥(1815~1898),Bismarck,Ottovon,普魯士王國首相(1862~1890),德意志帝國宰相(1871~1890)。執政期間採取“鐵血政策”,故又有鐵血宰相之稱。1815年4月1日出身於容克世家,1898年7月30日卒於漢堡附近的弗里德里希斯魯莊園。17歲後在哥廷根和柏林大學攻讀法學。1839年後經營農業。他採取資本主義農場的經營方式,逐漸成為資產階級化的容克。在此期間,他除了熱衷於騎馬狩獵、縱情享樂外,還學習文學、歷史和哲學。1845年任薩克森省議會議員,1847年任普魯士聯合邦議會議員,以維護貴族地產主的利益而聞名,政治上屬於頑固的保守派。德國1848年革命時期,在議會上聲稱要武力鎮壓革命。1851年後任普魯士聯邦議會駐法蘭克福的代表,認定德意志統一無法阻止,要維護普魯士的君主政體和容克利益,只有普魯士掌握統一的領導權。1859年任駐俄公使。後改任駐法大使,進一步了解到東西強鄰阻止德意志統一的圖謀,確信必須以武力統一德意志。1862年9月,被普王威廉一世任命為首相,10月8日又被任為外交大臣。俾斯麥執政後,進行大規模軍事改革。宣稱“德意志的未來不在於普魯士的自由主義,而在於強權”,“只有通過鐵和血才能達到目的”。主張通過王朝戰爭,“自上”實現德意志統一。在1864年普丹戰爭、1866年的普奧戰爭、1870~1871年的普法戰爭中,他施展各種手腕,造成有利於普魯士的國際局面,然後各個擊破對手,建立起統一的德意志帝國。1865年晉封為伯爵,1871年兼任帝國宰相,並晉封為親王,獲著名的弗里德里希斯魯莊園,成為德國最大的地產主之一。
1871~1890年,俾斯麥是德意志帝國的實際領導人,集帝國內政、外交大權於一身,只對皇帝負責。其內政的主要目標是維護現存制度,確保國家(首先是普魯士)的權威。一方面加強普魯士和帝國政府的權力,促進容克和資產階級的聯盟;另一方面大肆鎮壓工人運動。1871年參與鎮壓巴黎公社運動。1872年開始,發動反天主教會的所謂文化鬥爭。1878年實施《社會黨人法》。1879年後頒行保護關稅政策。外交方面推行大陸政策,以爭奪歐洲霸權。1873年促成締結德、奧、俄三皇同盟。1879年同奧匈帝國締結秘密的軍事同盟,1882年以此為基礎結成德、奧、意三國同盟。80年代起,他還領導德國向海外擴張,在亞洲和非洲建立殖民地。俾斯麥在外交上縱橫捭闔,成為19世紀下半葉歐洲政治舞台上的風雲人物。1890年3月被威廉二世解職。俾斯麥下台時被封為勞恩堡公爵。此後他長住漢堡附近的弗里德里希斯魯莊園,著有回憶錄《思考與回憶》。
全書目錄
序一 俾斯麥的回憶錄(1898年11月30日)/弗·梅林
序二 外交家俾斯麥(俄譯本序論)
第一章 第一次聯合省議會以前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二章 1848年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三章 埃爾富特、奧爾繆茨、德勒斯登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章 外交家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六章 無憂宮與科布倫茨
第七章 來往於法蘭克福和柏林之間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八章 訪問巴黎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九章 旅行·攝政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十章 彼得堡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十一章 過渡狀態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十二章 普魯士政策的回顧
第十三章 王朝與族
第十四章 衝突內閣
第一節
第二節
第十五章 阿爾文斯累本協定
第十六章 但澤事件
第一節
第二節
第十七章 法蘭克福各邦君主大會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十八章 巴伐利亞國王路德維希二世
第十九章 什列斯維希-霍爾施坦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二十章 尼科爾斯堡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二十一章 北德意志聯邦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六節
第七節
第八節
第二十二章 埃姆斯電報
第二十三章 凡爾賽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二十四章 文化鬥爭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六節
第二十五章 同保守黨人決裂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六節
第二十六章 陰謀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二十七章 內閣各部
第二十八章 柏林會議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二十九章 三國同盟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六節
第七節
第八節
第三十章 俄國未來的政策
第三十一章 樞密院
第三十二章 威廉一世皇帝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第六節
第七節
第三十三章 弗里德里希三世皇帝
第三十四章 威廉親王
第三十五章 巴登大公
第三十六章 伯蒂歇爾
第三十七章 赫爾富特
第三十八章 1月24日的樞密院會議
第三十九章 1890年2月4日皇帝敕令
第四十章 變化
第四十一章 我的解職
第四十二章 卡普里維伯爵
第四十三章 威廉二世皇帝
第四十四章 關於赫爾果蘭和桑給巴爾的條約
第四十五章 和奧地利的通商條約
附錄
注釋
人名索引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