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可以說,自從人類有了思考能力,便開始了對我們的生存目的以及何為快樂的理性思索。在經濟學產生之前,亞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學》中就指出,“財富顯然不是我們真正要追求的東西,只是因為它有用或者別的什麼理由”。在此,他已經暗示了財富不是幸福與快樂的唯一源泉。然而,隨著經濟學逐漸從早期的道德哲學中脫離出來而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爾後更逐步發展成為可以用數學來進行量化研究的科學,採用一個更加準確、也毋寧說更加狹隘的概念來定義政治哲學中模糊的、難以衡量的主觀快樂或幸福就成為一種必然。在早期的邊沁、密爾、斯密,以及後來的馬歇爾、庇古、瓦爾拉斯、希克斯等奠基經濟學家的精心理論澆築下,用貨幣單位(monetarymetric)來衡量的效用(utility)和福利(wel-fare)成為福利經濟學中快樂與幸福的主要指標,收入和GDP也由此成為比較個人和國家快樂和幸福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據,相關公共政策的制定與評價也圍繞於此而展開。儘管這些經濟學家自己也認識到僅用貨幣收入來衡量經濟福利會遺漏其他一些影響快樂和幸福的重要因素,但為了理論的嚴謹和邏輯的一致而不得不忍受這種簡化。從此,以收入和財富為基礎的福利和效用不僅支撐著經濟學大廈,引導著公共政策的方向,也左右著大多數普通人對於幸福和快樂的理解。
伊斯特林悖論
美國南加州大學經濟學教授理察·伊斯特林(R.East-erlin)是最早對主觀快樂進行理論研究的當代經濟學家。他在1974年的著作《經濟成長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們的快樂》中提出了所謂的伊斯特林悖論(EasterlinParadox):收入增加並不一定導致快樂增加。首先,國家之間的比較研究以及長期的動態研究表明,人均收入的高低同平均快樂水平之間沒有明顯的關係。其次,在收入達到某一點以前,快樂隨收入增長而增長,但超過那一點後,這種關係卻並不明顯。第三,在任何一個國家內部,人們的平均收入和平均快樂之間也沒有明顯的關係,包括文化特徵在內的許多其他因素會影響快樂。論假設和研究方法
快樂經濟學採用了完全不同於傳統經濟學的理論假設和研究方法。傳統經濟學對福利和效用的研究建立在薩繆爾森提出的顯示偏好(preferencerevelation)假設上,也就是說,如果在實踐中觀察到某一個理性經濟人在可以選擇B的時候選擇了A,那么就可以推斷對該人而言A的效用(福利、快樂)大於B的效用。然而,快樂經濟學認為,存在很多人們無力改變或選擇的巨觀制度安排或政策背景,例如,不公平、環境惡化、通貨膨脹、失業等,在這種情況下,顯示偏好假設並不能揭示人們的真正意圖。相反,快樂經濟學採用了明示偏好的方法(preferenceexpression),即直接讓受訪者回答他們對某些問題的看法,以表明他們對快樂的態度。這種假設看似一種退步(因為傳統經濟學認為只有在人們的現實選擇中才能夠發現他們有關偏好和福利評價的真實信息,假設的問題或模擬的場景沒有經濟學意義),然而快樂經濟學爭辯道,在很多情況下,顯示偏好實質上只是在諸多都不令人滿意的方案中勉強進行選擇,它提供的信息同樣也是有限的,而只有讓人們明確地說出真正導致他們快樂的原因或不快樂的障礙,才能夠發現現實世界同一個理想世界之間的真正距離。基於這些理論假設,快樂經濟學採用了問卷、訪談等心理學和社會學的研究方法,並藉助於計量統計和大樣本處理等技術,通過對不同國家、不同年代、不同行業、不同文化的人們的快樂調查(happinesssurvey)來了解他們快樂的水平和影響快樂的因素。其中最為一般的問題是:“一般而言,你快樂嗎?”“哪些因素導致你快樂或不快樂?”研究者發現,絕大多數回答都指向一些相同的因素。
多重因素
快樂經濟學並不是要完全放棄或取代傳統經濟學以收入和財富為基礎的福利衡量方法,而是強調了給人們帶來快樂的其他因素。這些因素可以歸納為兩類,一是個人特徵,如期望值、性別、年齡、受教育程度、身體的健康狀況、經歷與背景等;二是個人無法選擇的巨觀制度安排,如通貨膨脹、失業、制度的公平性、公共品的數量與質量、環境等。在這些方面,近10年來積累了大量的經驗研究文獻。例如,阿萊西那等學者(Alesina,etc.,2004)發現在不同國家公平和快樂之間都具有密切的正向關係。布蘭切伏勞等學者(Blanchflower,etc.,2004)對20年來美國和英國不同人群的快樂水平進行研究,發現總的快樂水平下降,黑人的快樂上升,白人婦女的快樂下降,快樂隨年齡的增長呈現U型曲線,並且,他們試圖確定快樂或痛苦的價值,例如,和睦的婚姻給人們帶來的快樂價值大約為100,000美元/年,而失業給人們帶來的損失價值60,000美元/年。克拉克等學者(Clark,ect.,2004)發現失業會導致嚴重的不快樂,即使存在足夠的失業救濟,人們也不會如傳統經濟學理論顯示的那樣主動地選擇失業,摩擦性失業並不像經濟學家假設的那樣無害。艾格斯等學者(Eggers,etc.,2005)探討了俄羅斯近年來的經濟蕭條和失業給人們的快樂造成的負面影響。格拉漢姆等學者(Graham,etc,2002)研究了市場經濟中的機會和不穩定同快樂之間的關係。維恩霍夫等學者(Veenhoven,etc.,2005)建立了一個世界範圍內的快樂資料庫,對各國的快樂水平進行比較。他們的數據顯示,由於1990年代以來的高速經濟發展,中國的快樂水平高於同等收入的其他國家。對快樂的理解
這些經驗研究對快樂的理解可以歸納為以下四點:首先,相對於傳統經濟學而言,快樂經濟學更加傾向於主觀效用論,它們認為人們的快樂更多的是一種主觀評價,這種觀點儘管在歷史上也受到客觀效用論的挑戰(以收入為基礎的傳統快樂理論就是建立在客觀效用論的基礎上,因為收入更加客觀和容易衡量),但由於當代的快樂研究採用了實證的大樣本統計和計量經濟學工具,因此相對於歷史上的純粹理論思辨而言就更加具有說服力。
其次,快樂經濟學承認收入確實是帶來快樂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在基本的需要滿足以後,其他因素的重要性就開始凸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期望值的升高。羅加斯(Rojas,2004)發現,有很多高收入者認為自己不快樂,也有很多低於貧困線的人認為自己很快樂,原因就在於他們有著不同的預期。這類似於心理學中的“拐點”理論,也就是說,收入的增加會抬高人們的期望,反過來又導致快樂水平下降。這意味著,要想在長期提高人們的快樂水平是非常困難的。這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美國和歐洲等富裕國家人們的快樂水平也並不像我們預想中那樣高的原因。
再次,人們對不同來源的快樂具有不同的適應性,收入和財富帶來的快樂比較短暫,而非財富帶來的快樂則較為持久。同樣,相對於非金錢的損失而言,人們更容易適應金錢損失帶來的痛苦。然而,現有的政策大多建立在物質獎勵和懲罰的基礎上,在快樂經濟學看來,這顯然降低了獎勵和懲罰的長期力度。200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丹尼爾·卡納曼(Kahneman,etc.,1999)則發現,同樣數量的損失給人們帶來的痛苦要大於同樣數量的獲得給人們帶來的快樂,因此,至少不要讓人們變得更差對於公共政策制定就非常重要。
最後,快樂對收入具有反作用。很多研究發現,一些偶然性的不幸和痛苦會極大地降低人們的工作動力和收入,導致一種惡性循環;相反,快樂的人在工作中的業績更加突出,因此更容易獲得較高的收入,形成一種良性循環。這顯示了不論在社會還是在企業中營造快樂的氛圍的重要性。
公共政策內涵
快樂經濟學促使我們對如何促進人類發展和公民福利的傳統觀點進行反思。正確的定義
首先,幸福快樂,而不是收入和GDP,才是我們的終極目標。既然收入和GDP並不能顯著增加人們的幸福水平,那么,我們個人、乃至人類社會冒著過渡競爭、環境惡化、損人利己、爾虞我詐,最終耗盡地球的風險,去追求自己的、本國的收入和GDP無止境的增加就失去了其意義。人是一種經濟動物,具有一種積累財富的本能,然而,我們在這樣做時,卻往往並沒有思考這樣做的意義。更全面的指標
其次,衡量社會發展和經濟成長需要一些比GDP、收入、財富更加全面的指標。快樂經濟學認為,我們應該採用一個更加廣泛的指標體系來代替GDP,以反映個人幸福和社會福利的變化。阿馬蒂亞·森提出的人類發展指數(humandevelopmentindex,HDI)已經被聯合國的年度發展報告採用,丹尼爾·卡納曼更提出應當建立國民快樂賬戶(NationalWell-beingAccount)來取代傳統的GDP,已開發國家在這方面已經開始進行一些嘗試,我國各級政府也已經開始考慮用類似於HDI的指數來衡量地方官員的業績。健全巨觀的制度
再次,政府的公共政策應當從追求經濟總量的增長轉到追求建立並維繫一個健康公平正義的巨觀制度安排上來,經濟總量的增長應該是這一制度安排的必然結果,並且這種增長將更加穩健和可持續。如果僅僅以總量的增加作為目標,就有可能導致更大的不公平,會降低弱者的幸福,而這種降低是無法如功利主義秉持的加總原則那樣,通過強者幸福的提升而得到彌補的。除非這種不公平是在健康公平正義的巨觀制度安排下自然形成,並因此得到全體社會成員的一致認可。效率並不是公共政策的唯一目標,公平不需要通過增加效率來證明自己的價值,它同效率具有同等的價值。著名的澳大利亞華人經濟學家黃有光在其《效率、公平與公共政策:擴大公共支出勢在必行》中指出,由於擴大公共開支可以增進公平,改善巨觀制度安排,並增進人們的幸福感,因此擴大公共開支勢在必行。積極的引導
最後,政府負有對公民進行教育的義務,告訴他們什麼是真正的幸福,如何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古典經濟學家密爾在對邊沁的功利主義進行修正時說,應當區分兩種類型的快樂,一種是高尚的快樂,另一種是低級的享樂。因此,在發展市場經濟、尊重個人選擇的同時,政府不是消極無為的。它負有引導並教育人們追求高尚快樂,拒絕低級享樂的責任。教育是改變理性經濟人效用函式的根本途徑,是對抗自由主義及個人選擇的有力武器。當然,這種教育應當是美國著名哲學家、教育學家杜威在其巨作《民主主義與教育》中闡釋的非功利、無目的的教育、將人變為真正的人的教育。(作者 王冰 華中科技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研究過程
根據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經濟學教授德隆(J.BradfordDeLong)的估算,以1990年的不變價格計算,2000年全球人均GDP已達到6539美元,是1900年679美元的9.6倍,更是公元1000年133美元的49.2倍。然而,現在人們的快樂水平顯然不可能是這些歷史時期的相同倍數。這表明,傳統經濟學所關注的收入和財富同人類真正的快樂和幸福並不等價。美國南加州大學經濟學教授理察·艾斯特林(RichardEasterlin)是最早對快樂進行理論研究的當代經濟學家。他在1974年的論文《經濟成長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們的快樂》中提出了著名的艾斯特林悖論,即收入和快樂之間不存在明顯的正向關係。如果這一悖論成立,那么個人以及整個人類社會千方百計地追求經濟成長就失去了其應有的目的,整個國家的政策也應當相應改變,由此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也可以順利地實現。他的這一篇論文最初被主流經濟學刊物拒絕,但近年來產生了越來越大的影響。2006年3月,他和他的同事組織了一個“快樂經濟學論壇”,吸引了來自世界各個國家的30多位學者參加,並策劃成立一個相應的研究機構。他目前的研究課題是“生命周期中不同階段的快樂”,他發現,相對於財富而言,快樂的婚姻和健康可以帶來更加持久的快樂。
澳大利亞莫那什大學經濟學教授黃有光(Yew-YwangNg)是在世界前10位的經濟學刊物上發表論文最多、其文章被引用次數最多、被認為最有可能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華人經濟學家之一。他主要的研究領域是福利經濟學。他最早在中文世界中倡導進行快樂經濟學研究,曾對東亞地區“經濟快速增長而人民快樂不足”現象進行了深入分析,並稱之為“快樂鴻溝”。他在其著作《效率、公平與公共政策:擴大公共支出勢在必行》、《經濟與快樂》、《福利經濟學》中對快樂的有關問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印裔英籍經濟學家、哈佛大學教授阿馬蒂亞·森(AmartyaSen)被譽為“經濟學家的良心”,他由於對貧困、福利經濟學、社會選擇等問題的研究而獲得了1998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他從快樂的反面——貧困以及由此產生的不快樂——對快樂經濟學做出了卓越的貢獻。在《貧困與饑荒》一書中,他提出導致貧困的根本原因不在於糧食總量的缺乏,而在於窮人獲取糧食能力的不足,並提出了分析貧困問題的“能力的方法”(capaci-tiesapproach)。他的觀點為聯合國編制的人類發展指數(HDI)以及世界各國的扶貧方案提供了新的思路。在《以自由看待發展》一書中,他對傳統經濟學中快樂的哲學基礎——功利主義——進行了深刻的批評,指出功利主義的三個缺陷:漠視分配、忽略權利以及其他非效用因素、適應性行為和心理調節,而現代主流經濟學仍然主要以功利主義作為自己的哲學方法論基礎,這一基礎正是近年來經濟學被批評為“一門冷冰凍的學科”的原因。
2000年,一份同行評議的學術期刊《快樂研究雜誌》(JournalofHappi-nessStudies)由世界著名出版公司荷蘭Springer公司出版。這標誌著對快樂問題的研究已經獲得了國際學術界的認可。
中國社科院近年來定期發布《社會藍皮書》和《中國居民生活質量調查報告》,採用統計抽樣的方法,對我國不同行業、性別、年齡、地區、收入的從業人員的滿意度和幸福感進行調查。這是我國最為接近於快樂經濟學理論的相關調查。還有一些省市(如浙江)以及其他一些機構也進行了類似的調查,但其理論性、學術性和權威性還有待進一步的提高
美國南加州大學經濟學教授伊斯特林對客觀收入和主觀快樂之間的關係進行了科學的研究,並從此開創了一個新的經濟學領域———快樂經濟學。他在1974年的著作《經濟成長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們的快樂》中提出了所謂的伊斯特林悖論,即收入和快樂之間不存在顯著的正向關係。原因在於,人們對於快樂具有很強的適應性,對於由收入帶來的快樂適應性更強。也就是說,在經歷了短暫的由於收入增加導致的快樂以後,人們的快樂程度又會逐漸回復到接近於原來的水平。對彩票中獎者快樂水平的變化進行的研究表明,在一段時間以後,他們的快樂沒有顯著的增加。這一結論顯然同我們大多數人對這一問題的預期相反。同傳統經濟學通過收入來衡量的客觀快樂相反,快樂經濟學更加強調主觀快樂,重新將快樂定義為人們的主觀心理感受。這表面上是一種理論的回歸,但由於這種回歸是建立在近年來心理學、行為經濟學、實驗經濟學、政治哲學的發展上,並採用計量經濟學技術對大樣本的主觀調查數據進行分析,因此成為一種理論上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