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忠勇勳章為國民政府時期的武職勳章。圖案與象徵
忠勇勳章中心為古戰士出戰圖,四周為光芒,象徵榮獲此章者,為保衛國家,效忠元首,如古時戰士,頭可斷,節不可屈,忠勇之光四射,為國人所敬慕。頒行時間
此勳章於1944年9月23日頒行,為襟綬,有表,不分等級。授予標準
此章頒給海陸空軍軍人,凡捍禦外侮、英勇作戰,其有下列事跡者頒給之:一、作戰忠勇不顧身能適時達成任務者。
二、堅守陣地達成預定任務者。
三、負傷不退繼續戰鬥者。
四、冒險挺進突破敵陣者。
五、臨危鎮靜負傷從容指揮戰鬥,因而制勝或使我軍得安全脫險者。
六、其他忠勇事跡足資矜式者。
佩帶位置
此章著軍禮服時,以襟綬佩於左襟;著軍常服時,得佩帶勛表。與他種勳章並佩時,其位置居於寶鼎勳章之左,雲麾勳章之右。中華民國勳章
類別 | 名稱 | 授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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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職 | 采玉大勳章 | 僅限元首佩帶或用以贈友邦元首 |
中山勳章 | 頒授統籌大計,安定國家者,翊贊中樞,敉平禍亂者,以及對於建國事業有特殊勳勞者。 | |
中正勳章 | (一)對實踐三民主義有特殊成就者。 (二)對反共建國大業有特殊貢獻者。 (三)對復興中華文化有特殊表現者。 (四)對實施民主憲政有特殊勳勞者。 | |
卿雲勳章 | 頒授對國家政務著有勳勞之公務員,及對國家社會貢獻卓著之非公務員或外籍人士。 | |
景星勳章 | 頒授對國家政務著有勳勞之公務員,及對國家社會貢獻卓著之非公務員或外籍人士。 | |
軍職 | 國光勳章 | 捍禦外侮,保衛國家。 |
青天白日勳章 | 捍禦外侮,保衛國家。 | |
寶鼎勳章 | 捍禦外侮或鎮懾內亂。 | |
忠勇勳章 | 捍禦外侮,英勇作戰。 | |
雲麾勳章 | 對國家建有勳績,或鎮懾內亂。 | |
忠勤勳章 | 連續服務軍職專勤十年以上,成績足資矜式者頒給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