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心理學
是研究關係到整個心理學的最根本性質的理論問題的一個心理學分支,所以也稱體系心理學。它以揭示各種心理現象之間以及心理現象與現實之間相互聯繫的規律為任務,不但可以解釋、預測並有意識地支配人的行為和心理活動,而且可定向指導心理學各局部分支學科的研究。理論心理學的主要研究內容包括心理學的對象與學科性質,心理活動範疇,心理學的對象和任務,心理學方法譴和心理學研究的具體方法,身心問題和心腦問題,意識問題,心理的能動性問題,心理的因果關係問題,心理的起源問題及知行問題等一系列為建立體系心理學所應研究的基本理論問題。
自1879年心理學成為一門獨立科學以來,西方理論心理學發展大體可分為三個階段:
早期,從19世紀末至20世紀30年代。這期間形成了如構造心理學、機能心理學、行為主義心理學、格式塔心理學和精神分析等幾個主要的心理學體系。它們在當時對心理科學的產生、繁榮與發展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有的至今仍有一定影響,但它們都是從心理學某個局部領域的理論過分擴張而成,不能適用於整個心理學科。
中期,約從20世紀40~60年代。這期間作為心理學體系的理論研究趨於衰退,而集中於某些局部領域的基礎理訖研究。在較簡單的心理過程方面研究成果較為顯著,而在較複雜的動機、人格及社會行為等方面研究成果較小。
近期,從20世紀70以後。這期間的研究重點方面從局部理論轉向更小局部的理論,如從學習理論轉向迴避條件作用的理論;另一方面又整合科學發展的新技術與新理論轉向較大領域的理論,如從行為論的學習理論轉向信息加工的認知理論,從精神分析的動機理論轉向人本主義心理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