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雲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是由雲南省國家稅務局垂直管理的正處級行政管理機構。主要負責德宏州境內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徵收與管理。目前,德宏州國家稅務局機關設定有12個科室,全州國稅系統設有6個縣、市(區)國家稅務局、12個基層分局。在職幹部職工中,有大學本科學歷的94人,有大專學歷的298人,占總人數的78.24%。有1個黨總支、10個黨支部,黨員幹部264名,占幹部職工總人數的52.69%。
德宏州國家稅務局自成立以來,,州和6個縣市局中有1個總局表彰的文明單位,有1個省級文明單位,有1個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十年先進單位,有3個州級文明單位,4個省局級文明單位和6個省局級先進領導班子。還有2個省級青年文明號並永久掛牌,2個內設機構被省局表彰為先進集體。另外,全系統還1名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1名國家人事部和總局表彰的優秀稅務工作者,11名省局表彰的優秀稅務工作者,1名州委表彰的優秀共產黨員。德宏州國稅系統還被省局評為了全省第二批“文明系統”。
機構設定
德宏州國家稅務局為全職能局,按照行政區劃設定,其內設科室有12個,即: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流轉稅管理科、所得稅管理科、徵收管理科、進出口國際稅收管理分局、計畫統計科(含財務管理職責)、人事教育科、監察室、稽查局、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以上機構級別均為正科級。
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履行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機關服務中心
擬定局機關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治理、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房產管理、安全保衛、幹部職工醫療保健、局機關裝備管理等工作。
政策法規科
進行稅收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擬辦稅收綜合業務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對稅收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處罰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行政賠償、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等事項;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度以及稅務行政許可制度;負責推行稅務人員執法資格與執法能級認證工作;負責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等。
流轉稅管理科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包括完稅證明)等稅政業務管理;貫徹執行流轉稅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有關流轉稅徵收管理、納稅評估的具體辦法;負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和納稅申報管理;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和“四小票”採集抵扣管理;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和防偽稅控系統推廣套用及專用發票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對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所得稅管理科
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政業務的貫徹落實;貫徹執行所得稅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有關所得稅徵收管理、納稅評估的具體辦法;負責所得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對企業所得稅等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等工作。
進出口國際稅收管理分局
負責國家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套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避稅檢查。
在指導和推動基層開展國際稅務和涉外稅收工作的同時,直接從事國際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的執行和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涉外稅務審計和審核評稅工作;處理相關的國際稅務事項。
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制定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實施辦法制定、組織實施;負責稅務登記管理;負責組織、實施與工商、地稅等部門信息交換工作;稅收征管檔案資料的管理;表證書單的計畫和發放管理;牽頭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征管報表和征管基礎資料報表的收集報送;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負責個體、私營納稅戶建賬建制管理;負責組織征管軟體和稅控器具(除防偽稅控外)的推廣和套用工作;負責多元化納稅申報的組織實施;負責普通發票的調撥、發放、使用、結存、檢查管理;負責組織社會協稅護稅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等綜合性制度、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納稅服務、日常稅源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牽頭負責12366納稅服務熱線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服裝的領用發放管理;牽頭負責扶持非公有制經濟、基本單位普查、經濟普查等工作;稅務登記、發票工本費等“兩費”的管理;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
計畫統計科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和信息數據的分析匯總;承擔納稅人申報納稅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統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入、退庫;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進行稅收分析,監控重點稅源;負責對稅收票證的管理。
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及本級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監督。
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錄用、調配、交流、辭退、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貫徹落實《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情況的巡視檢查、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和後備幹部人選的培養選拔工作;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培訓中心教育培訓職能部分的管理指導;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監察室
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行風建設工作;負責本級稅務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十一、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十二、信息中心
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和運維;執行和建立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負責計算機及網路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保障網路與信息系統暢通和規範運行;負責所屬地區信息化隊伍建設的有關事宜。
十三、機關黨總支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的黨務、紀律檢查、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
局機關還設有工會、共青團支部、婦女委員會等組織,其工作職責如下:
工會工作職責:
配合機關黨組織,組織職工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增強全體會員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的自覺性,清正廉潔、克已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依法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反映職工民眾的意見和要求,關心職工生活;指導職工依法行使民主權力,參與和推進局機關的民主建設、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廣泛開展各項有利於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滿足職工的精神文化需要,增進幹部職工的身心健康,不斷提高市直機關職工的素質。做好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工。按照完成州總工會和局黨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團支部工作職責:
組織支部青年團員積極參加政治理論學習,宣傳黨的方針政策,教育青年團員遵紀守法。培養團員青年樹立高尚共產主義的道德情操,努力提高團員的素質。及時傳達地方團組織和局黨組的決議、指示精神;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積極組織支部青年團員參加地方團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定期組織支部團員過好組織生活,增強團員的組織觀念,發揮團員的模範帶頭作用;經常聽取青年團員的意見和建議,了解和反映團員青年的思想動向及意見和建議。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調動青年團員的積極性,增強團組織的凝聚力,增強團員的集體意識和責任感。做好團員發展工作和理論宣傳工作。積極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團員。
婦女委員會工作職責:
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依法表達和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在同級工會委員會領導下和上一級工會女職工委員會指導下,根據女職工的特點意願民主性地開展各項工作。團結動員女職工發揚主人翁精神,積極投身社會主義稅收事業,在構建社會主主義和諧社會中建功立業。依法維護女職工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視、虐待、摧殘、迫害女職工的行為作鬥爭。積極發現、培養女性人才,及時向有關部門推薦優秀女性人才。按時完成同級工會和局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