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始末
2001年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抗訴法院接手此案,並於6月28日駁回地方法院法官傑克遜2000年6月作出的將微軟一分為二的判決,但維持有關微軟從事了違反反壟斷法的反競爭商業行為的判決。
8月24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抗訴法院將微軟壟斷案移交給聯邦地方法院。
9月6日,美國法務部發表聲明,決定不再以拆分方式來處罰微軟公司,並擬撤銷對微軟將網路瀏覽器和視窗系統捆綁銷售的壟斷指控。
11月2日,美聯邦政府法務部與微軟公司於宣布,反托拉斯官司已達成和解。根據雙方達成的協定,微軟將執行一項限制其商業行為的規定,實施期為5年。但是美國有九個州反對這項和解協定,所以2002年3月還將就此案舉行聽證會審議和解協定是否符合公眾利益。
實例分析
微軟逃脫被分拆的命運的一些可能的原因是什麼?一個可能的原因是為美國各大媒體所認可的: 美國布希政府徹底改變了柯林頓政府當年在微軟壟斷案上的強硬立場。為了顯示出自己的獨立性,特別是與前任總統柯林頓的不同,布希希望政府不要過多地干預企業。而布希本人並不贊成柯林頓在有關微軟訴訟案上的立場,相反他認為這正是柯林頓給自己留下的棘手問題之一,必須儘快找到解決的辦法。美國的不景氣使得整個氣氛對微軟有利,加上保持美國企業在全球領袖地位的考慮,以及其它政治勢力形成的合力,實際上已經在法律和技術之外決定了訴訟案的最終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