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微觀地震效應
microseismiceffect
地震所產生的直接和間接作用,稱為地震效應。此可反映地震的強度。地震效應主要包括由地震所引起的地表位移、斷裂,地震所造成的建築物和地面的毀壞(如地面傾斜、土壤液化、不均勻沈降、滑坡等),以及水面的異常波動。像(一):地裂
由地震所產生的裂縫稱為地裂,如經位移後產生錯開,即可形成斷層。但也有裂縫產生後隨即關閉者,也有後來為泥砂所充填而成為砂岩脈。如1783年Calabria地震時,在地面發生平均寬約三公尺,長約三十公里之大地裂。921集集大地震沿車籠蒲斷層產生長達80公里的大斷裂帶(圖7-16及圖7-17)。
(二):山崩
因地震而產生山崩甚為普遍。民國九年陝甘之大地震,在甘肅會寧靜寧固原一帶即有山崩相伴。再如台灣921集集大地震,南投諸多地區亦有大規模的山崩產生(圖7-18及圖7-19)。
(三):海嘯
地震若發生於大海之中,往往可使海水造成巨波襲擊海岸,稱為海嘯(Tsunamis)。海嘯大多發生於地震後,但也有發生於地震之前的。地震所產生的海嘯,其影響有時可分布於整個大洋海面(圖7-20、圖7-21、圖7-22)。數十年前日本北海道方的地震海嘯,其餘波達到美國的舊金山市。1755年葡萄牙之里斯本(Lisbon)地震,浪高約二十公尺,六分鐘時間便造成六萬多人死亡。
(四):泥火山
劇烈地震所產生的裂縫,有時可見到泥砂隨著水噴出高達丈余(圖7-23)。噴出口有呈圓形,有呈狹長狀,如泥砂堆積在出口旁,形狀與火山相似,稱為泥火山(圖7-24)。
(五):地鳴聲
劇烈地震常有隆隆聲或嗚聲相伴。如英國,每次發生地震均伴有巨聲,一般說來,距震央愈近,鳴聲也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