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環經濟學原理

循環經濟學原理

產品指的是能夠滿足人需要的一切物品和服務。產品是一種功能,一種能夠滿足人需要的功能,產品滿足人需要的過程,就是這種功能的消失過程。

產品的循環運動

產品指的是能夠滿足人需要的一切物品和服務。產品是一種功能,一種能夠滿足人需要的功能,產品滿足人需要的過程,就是這種功能的消失過程。有些產品,它滿足人需要的過程,是其功能不斷提升的過程,如一些藝術品。產品滿足人需要的功能可以有載體,也可以沒有載體(在提供服務的情況下)。產品的具體形式多種多樣,它可以是陽光、牛奶,也可以是汽車、房屋。產品的多樣性是由人需要的多樣性決定的,也是由環境要素的多樣性決定的。產品可以是勞動產品,也可以不是勞動產品,空氣和陽光就不是勞動產品,野生的動植物也不是勞動產品。產品中的大部分是勞動產品。

負產品

與產品相對應的是負產品,負產品是指對人體有害或不適的物品和服務。污染了的空氣、水等就是負產品。和產品一樣,負產品可以是勞動的負產品,也可以不是勞動負產品。自然界存在的對人體有害的物品就是非勞動負產品,工廠里排出的有害氣體就是勞動負產品。

區別

從邏輯上講,自然界存在三種東西,它們分別是:產品、負產品及環境要素。產品、負產品用做生產產品時,它們可以看作是環境要素,因為用作生產產品的產品、負產品,它們必須放棄原有的功能,放棄功能的產品、負產品可以認為是環境要素。環境要素當它用來滿足人的需要時,它可以看作是產品。對於用作傷害他人的產品,在一定的情況下可以認為是負產品。
產品的循環運動指的是環境要素不斷地轉化為產品,產品不斷地退化為環境要素的運動過程。環境要素指的是環境的構成元素,它不是用於滿足人的需要的,當環境要素用於滿足人的需要時,它就是產品,而不再是環境要素。從功能上講,環境要素和產品是完全不同的,產品是產品,環境要素是環境要素,環境要素是產品的物質載體,產品是能夠滿足人需要的功能。從物理、化學等性能上講,產品和環境要素是沒有什麼區別的,產品是環境要素的一種存在方式。
產品可以分成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交換產品,這個層次的產品都是用來交換的,如汽車廠的汽車。第二個層次是產權產品,這個層次的產品有產權,它們可以用來交換,也可以不是用來交換,家庭成員內部提供的產品在一個家庭里有產權,但不是用來交換,如家庭自己蓋的自用的房子就屬於這一類。必須指出的是:交換產品一定是產權產品,但產權產品不一定是交換產品。第三個層次是產品,這個層次的產品可以是交換產品,也可以是產權產品和非產權產品。必須說明的是,產權產品一定是產品,但產品不一定是產權產品,陽光、空氣就是產品,但不是產權產品。產品可以分成三個層次的基礎是所有制,沒有所有制,就沒有交換產品和產權產品,而只有產品了。
產品定義的範圍是大還是小對經濟學的研究有重要影響。比如,我們現在用的GDP指標只能衡量到第一個層次的產品,GDP增長了,可能生產能力下降了。因為第一個層次產品範圍的擴大,可以掩蓋實際生產水平的下降。再如對外部經濟與外部不經濟的研究,也是源於產品的定義範圍。由於沒有把空氣納入產品的範圍,污染空氣被認為是外部不經濟的行為。其實對空氣的污染,是將產品轉變成負產品,負的產品對人體是有害的。
產品循環運動的動力是人的需要,基礎是環境要素。環境要素是通過企業轉化為產品的。從地域上來講,產品的循環運動是在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範圍內進行的,超過了關稅區的範圍,產品的循環運動要受到關稅和非關稅壁壘的限制。衡量產品循環運動的方法有流量法、存量法及混合法。從產品循環運動的角度出發,我們可以推導出企業、產業鏈及產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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