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物權

從物權

從物權是指必須依附於其他權利而存在的物權,如抵押權、質權、留置權,是為擔保的債權而設定的。地役權在與需役地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關係上,也是從物權。根據物權是否具有獨立性可以分為主物權和從物權。從物權是民事主體所享有的必須依附於其他權利而存在的物權,沒有其他權利的存在,就不會產生這一物權,其他權利的滅失,也會導致該物權的滅失,比如前文中的某甲向某乙借錢,並把寵物狗抵押給某乙,那么,某乙對寵物狗享有抵押權,這一權利的存在必須以其借款債權作為基礎和前提,因此屬於從物權。

基本信息

物權分類

物權物權法
根據物權是否具有獨立性進行的分類,主物權是民事主體所享有的能夠獨立存在的物權,也就是說,無需以其他權利作為存在的依附或者前提就可以獨立存在,比如某甲接受朋友饋贈的一個寵物狗,受贈人某甲對該特定的寵物享有的所有權即是不以其他權利存在為依存的,屬於主物權;從物權是民事主體所享有的必須依附於其他權利而存在的物權,沒有其他權利的存在,就不會產生這一物權,其他權利的滅失,也會導致該物權的滅失,比如前文中的某甲向某乙借錢,並把寵物狗抵押給某乙,那么某乙對寵物狗享有抵押權,這一權利的存在必須以其借款債權作為基礎和前提,因此屬於從物權。
主物權與從物權這種分類的意義在於,對於物權的取得、變更、喪失,從物權應與其所附的權利共命運。

主物權

主物權:“從物權”的對稱,不以他種權利的存在為前提而獨立存在不因他種權利的存在或消滅而影響其效力的物權,如所有權、地上權等。
物權能否獨立存在一般由法律規定,但如果權利人出於一定目的也可依其意思將主物權變為從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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