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昌文

強昌文

強昌文,男,安徽繁昌人,安徽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安徽省高校中青年骨幹教師培養對象,兼職律師,合肥市仲裁員,中國法理學研究會理事,安徽省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會長。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因家境貧寒,沒有機會上高中,1982-1986年於宣城師範讀書,當過國小教師、中學教師。1993-1996年在吉林大學法學院攻讀碩士,畢業後分配到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下濟南鍛鍊半年,給部隊院校專科生和本科生主講過民法學、法學概論、憲法學。1998年9月轉業到安徽大學法學院,同年定為講師。2002-2005年在吉林大學攻讀博士學位。2002年破格為副教授,2005年破格為教授。

主要成就

近些年來,主要致力於法理學和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教學和研究,並認為教師角色最為主要的使命是教書育人,在教學過程中形成的教學理念是:思維訓練重於知識灌輸;精神薰染重於技能掌握;批判意識重於認同習慣;理由闡述重於結果認定。在教學領域獲得的成績和榮譽有:1987年獲優秀教師稱號;2001年獲安徽大學教學成果三等獎;2003年獲教學三等獎;2005年獲教學二等獎;2005年獲教學成果三等獎。在科研領域,先後在《法制與社會發展》、《社會科學報》、《吉林大學學報》《現代法學》、《法律科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政法論壇》等刊物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近50篇。多篇被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全文轉載以及其它刊物轉載刊登。主要代表性的論文有:《法律至上、程式中心與自由本位——現代化法律的三維透視》;《柯林頓緋聞案與現代法治》;《把質的研究提到與本質研究並中的地位》;《社會轉型與法學研究意識的更新》、《權利的倫理解析》;《誠信:權利神聖的生長點》。在科研中,主張深度分析、高度綜合、遠景透視和理性批判的研究範式和風格。主持和參加了國家級、省部級、廳級科研項目和教研項目15項,現正主持研究國家社科項目《倫理觀的變遷與法律權利之發展》;《套用複合型法律碩士培養模式探索》;安徽省重點教研項目省級精品課程《法理學》;安徽省教育廳項目在澳大利亞西澳大學法學院的訪問課題為《全球化背景下的契約倫理評價》;211博士隊伍建設項目;《權利:和諧社會和的阿基米德點》。

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近些年來為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做學術報告近百場,產生了一定的反響;選擇一些案件代理,並進行法理分析作為課堂教學備用材料;爭取在律師學、立法學、房地產制度建設、農村法治建設、法律共同體的形成中有所建樹。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