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效殺蟲靈

34.當發生鯽、鰱等魚類暴發性出血病時,用量為200克/ 1、禁與鹼性藥物並用。 3、本品有一定的腐蝕性,不能用金屬容器溶解及潑灑藥物。

功能成份

簡介 水體消毒殺蟲藥外用藥
主要成份 0,0-二甲基(2,2,2,-三氯-1-羥基乙基)磷酸酯
功能與主治 殺滅水體中寄生於青、草、、鱅、鯉、鯽、鯿、鰻等魚體的指環蟲、三代蟲、中華鰠、錨頭鰠、魚鯴、粘孢子蟲等寄生蟲,同時防止鰱、鱅、鯽、鯿等魚類的細菌性暴發出血病。本品還具有改善水質之功能
性狀 淺白色或淺黃色粉末
適用對象 青、草、鰱、鱅、鯉、、鯿、鰻等魚
用法用量 將本品用少量水徹底溶解,再稀釋5000—6000倍,全池均勻潑灑,嚴禁局部藥物濃度過高。1.預防:每月一次,80克/ 畝·米。2.當水體中發生中華鰠、錨頭鰠、指環蟲、三代蟲、魚鯴等魚類寄生蟲時,用量為150—200克/ 畝·米。34.當發生鯽、鰱等魚類暴發性出血病時,用量為200克/ 畝·米。如病情特別嚴重,也可使用本品200克/ 畝·米加硫酸銅250克/ 畝·米,兩藥品混合,溶解水後全池潑灑。

注意事項

1、禁與鹼性藥物並用。2、該藥不能用於養有蝦、蟹、蚌及白鯧等魚塘。3、本品有一定的腐蝕性,不能用金屬容器溶解及潑灑藥物。4、缺氧、浮頭前後嚴禁使用。5、水質較瘦,透明度高於30cm時,劑量減半;苗種劑量減半。6、水深超過1.8m,分兩次潑灑,時間間隔6小時。7、廢棄包裝物集中銷毀。
停藥期 水產動物上市前500度日(水溫×天數=500)停用
包裝 200克/袋,75袋/桶
貯藏 密閉於陰涼、乾燥處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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