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青安

張青安

張青安,男,漢族,1955年2月出生,1973年8月參加工作,197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吉林省松原市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8年12月,決定給予張青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4年10月,任白城糧食學校教研室主任;

1986年06月,任白城糧食學校副校長;

1991年02月,任白城糧食學校校長;

1993年05月,任松原市教育學院黨委書記、院長;

1995年11月,任松原市教育學院黨委書記、院長兼松原市教委副主任;

1996年05月,任松原市教育學院黨委書記兼松原市教委副主任;

1997年08月,任松原市計生委主任;

2003年01月,任松原市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9年03月,免職;

2015年03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4月23日據松原市紀委市監委訊息:松原市原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張青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2月7日,據松原市紀委市監委訊息:日前,經松原市委批准,松原市紀委市監委對松原市原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張青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青安違反政治紀律,拒不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向開發商放貸、為親屬承攬工程、多占住房、縱容身邊人謀利;違反民眾紀律,違規收取城開基金、違規占用民企資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套取財政資金、向下屬單位攤派費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逾越職權,造成國家利益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張青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黨的觀念淡薄,紀律意識淡漠,法律意識缺失,民眾觀念不強,特權思想嚴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松原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松原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青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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