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張貞觀,明詩文家。字惟誠,號惺宇,沛縣人。萬曆元年(1573)舉人,十一年進士。歷任益都知縣、兵部給事中、工科右給事中、禮部都給事中。因直言忤旨除名。青衣步出都門。天啟中追贈太常寺卿。《明史》有其傳。著有《掖垣諫草》、《野心堂集》等。
事跡
張貞觀(生卒日期不詳),沛縣人,明朝進士。他一身正氣,敢斗貪官。後被當朝皇帝免官除名,但他去世後,家鄉人為他建祠塑像,四時祭奠。後來的皇帝追贈他太常少卿名號,算是為他恢復了名譽。
張貞觀任山東省益都縣知縣時,減輕百姓負擔,振興經濟,抑制豪富,平反冤獄,當地百姓稱頌為“神明”之人。
張貞觀任兵科給事時,曾出巡山西邊務,發現五台山奸人張守清,招亡命之徒3000人,不經政府批准就非法開挖銀礦。有了錢,就用行賄手段勾結兩個“王”,一個是潞城王,一個叫新寧王,而且彼此結成姻親,作為他的保護傘。張貞觀將這一切如實上報朝廷。
皇帝向大臣們徵求處理意見。最後依巡按御史所奏,令張守清關閉銀礦,解散黨徒,與二“王”斷絕姻親。這個處理意見還是挺嚴肅的,但張守清提出,他過去交了官稅,不能關閉銀礦,要求繼續開礦。
張貞觀向皇帝力諫,認為此事不可準許,張守清的銀礦才被迫停開。
然而張貞觀並未到此為止。他了解到,山西前任巡撫沈子本、李采非都是大貪官,而且善於鑽營,所以調離山西後,又都異地坐官,其中沈子本已升至兵部侍郎,官位比張貞觀還高。怎么辦?擺在張貞觀面前只有兩條路,一是裝聾作啞,自己不得罪人,可平安無事,一是向皇帝舉報,嚴懲他們,這有風險,萬一扳不倒他們,會弄得自己屁股一片騷。但張貞觀最後還是決定:如實舉報!為此他準備了充分的人證物證。
幸運的是,皇帝準奏,沈子本被罷官,李采非被撤職。張貞觀回京後,還受到重用,當了工部右給事中。
但後來張貞觀幾次上書,儘管都是為朝廷著想,卻得罪了皇帝,結果被免官除名。張貞觀也不後悔,他脫掉官服,換上百姓便服,昂首走出都門。後回到沛縣老家,養老告終。
明史記載
張貞觀,字惟誠,沛人。萬曆十一年進士。除益都知縣,擢兵科給事中。出閱山西邊務。五台奸人張守清招亡命三千餘人,擅開銀礦,又締姻潞城、新寧二王。帝納巡按御史言,敕守清解散徒黨,諭二王絕姻。守清乞輸課於官,開礦如故。貞觀力爭,乃已。前巡撫沈子木、李采菲皆貪。子木夤緣為兵部侍郎,貞觀並追劾之。子木坐貶,采菲奪職。還,進工科右給事中。泗州淮水大溢,幾齧祖陵。貞觀往視,定分黃道淮之策。
再遷禮科都給事中。三王並封制下,貞觀率同列力爭。沈王珵堯由郡王進封,其諸弟止應為將軍,珵堯為營得郡王。貞觀及禮部尚書羅萬化守故事極諫。不納。時郊廟祭享率遣官代行,貞觀力請帝親祀。俄秋享,復將遣官。貞觀再諫,不報。明年正月,有詔皇長子出閣講讀。而兵部請護衛,工部奏儀仗,禮部進儀注,皆留中。又止令預告奉先殿,朝謁兩宮,他禮皆廢。於是貞觀等上言:“禮官議,御門受賀、皇長子見群臣之禮,載在舊儀;即諸王加冠,亦以成禮而賀,賀畢謁見。元子初出,乃不當諸王一冠乎?且謁謝止兩宮,而缺然於陛下及中宮母妃之前,非所以教孝;賀靳於二皇子,而漠然於兄弟長幼之間,非所以序別。”疏入,忤旨,奪俸一年。
工科給事中黎道照上言:“元子初就外傅,陛下宜示之身教。乃採辦珠玉珍寶,費至三十六萬有奇,又取太僕銀十萬充賞,非作法於初之意。且貞觀等秉禮直諫,職也,不宜罰治。”給事中趙完璧等亦言之。帝怒,奪諸臣俸,謫貞觀雜職。大學士王錫爵等切救,乃貶三秩。頃之,都給事中許弘綱、御史陳惟芝等連章申論,帝竟除貞觀名,言官亦停俸。中外交薦,卒不起。天啟中卒,贈太常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