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案件
2011年5月,青島市市南區政法委副書記張葵被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特偵組”以涉嫌徇私枉法的名義刑事拘留。
2012年2月21日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國家森在山東省兩會上披露,備受關注的青島聶磊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一案中,已有30多名“保護傘”被查處。部分涉案官員名單如下:
張葵,女,青島市市南區政法委副書記。
馮越欣,男,青島市公安局李滄區分局原局長。
單果濰,男,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原支隊長、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區分局原局長。
於國銘,男,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區分局原局長。
陳鵬,男,青島市公安局團委書記;
王曉青,男,青島市公安局特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
葛強,男,青島市市北區治安大隊大隊長;
辛克水,男,青島市市南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青島市政法委原常務副書記王延球,他曾擔任過青島市公安局副局長,在任期間,他亦曾接受過聶磊贈送的房產、金錢,最終因受賄、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兩罪領刑15年。
青島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刑偵大隊原副大隊長鬍冬傑、市南分局原局長鬍良才、市南分局原副局長王林良、市南分局刑事偵查大隊原大隊長韓進傑、市南分局治安大隊原大隊長王東、青島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原大隊長楊玉亭等人。
2012年3月1日,青島市公安局原局長王永利因涉嫌受賄罪被刑事拘留。這位青島警界震盪以來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正廳級)因受賄罪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兩項罪名被判無期徒刑。
兩個月後的5月19日,青島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楊加平被刑拘,楊加平以與王同樣的罪名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目前已抗訴,二審未開庭)。
一周之後,青島市公安局另一位副局長姜集喜也被刑拘,他因受賄罪領刑15年。
李滄分局原副局長黃磊、李滄分局刑警大隊原中隊長許堅春、原副中隊長蔡曉強和浮山路派出所原所長魏濤。
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黃興風也在這一年落馬,這個涉案金額巨大的副局級幹部最終因犯受賄罪、貪污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2014年9月山東省檢察院稱,聶磊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牽連到黨政機關53人,而據多位熟悉青島警界的人稱,這裡面絕大多數為副處級以上幹部。
最新進展
據了解,充當聶磊“保護傘”的國家工作人員將另案審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