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田欣

張田欣

張田欣,男,漢族,1955年7月生,雲南省江川縣人,1978年5月參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2014年07月12日,因涉嫌嚴重違紀,被免去雲南省委常委、委員,昆明市委書記職務。2014年07月16日,被開除黨籍,取消其副省級待遇,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張雨欣張雨欣
1974.08—1975.02雲南省江川縣三街中心國小民辦教師
1975.02—1978.02雲南省江川縣第一中學代課教師
1978.02—1982.01昆明師範學院中文系中文專業學習
1982.01—1985.05雲南省玉溪地區行署辦公室工作
1985.05—1987.05雲南省玉溪地區行署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
1987.05—1989.08雲南省玉溪地區行署辦公室秘書科科長
1989.08—1993.01雲南省易門縣委副書記
1993.01—1993.08雲南省玉溪地委辦公室主任
1993.08—1994.04雲南省玉溪地委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1994.04—1997.01雲南省玉溪地委委員、秘書長兼辦公室主任
1997.01—1998.06雲南省玉溪地委副書記
(1995.09—1997.07在昆明理工大學管理工程專業學習)
1998.06—1999.10雲南省玉溪市委副書記
(1997.09—1998.07在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班學習)
1999.10—2006.11雲南省文山州委書記(其間:2000.09—2001.01在中央黨校幹部進修班學習)
2006.11—2011.12雲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11.12-2014.07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
中國共產黨雲南省第七屆委員會委員
中國共產黨雲南省第八屆委員會委員
中國共產黨雲南省第九屆委員會委員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4年07月12日,據中央組織部訊息,張田欣因涉嫌違紀,中央已免去其中共雲南省委常委、委員職務。雲南省委決定,免去張田欣中共昆明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曾被舉報包養情婦
2011年11月8日,雲南省紀委、雲南省監察廳向社會通報:雲南電視台某頻道總監、黨支部書記李瀛在省委換屆期間,利用網際網路惡意誹謗領導幹部,於11月2日被予以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並被撤銷其電視台某頻道總監職務。通報稱,李瀛在雲南電視台工作期間,因對個人工作崗位調整等不滿,對電視台主要領導產生怨恨。為泄私憤,李瀛自2010年10月起,先後多次編寫電視台主要領導的舉報信,以匿名方式分別郵寄給中央、省多個部門及領導。其間,李瀛將一些道聽途說的省級某領導的傳聞,通過移居國外的華商楊某某等人編造成文,於2011年9月8日發布在境外某網站。兩小時後,該網帖在國內被原文轉載。隨後,相關內容在省區域網路站和手機簡訊轉載傳播,造成極壞影響。根據李瀛的舉報信,時任雲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的張田欣被指包養眾多情婦。

開除黨籍

2014年07月,中共中央紀委對雲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書記張田欣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張田欣失職瀆職造成國有資產損失;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田欣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副省級待遇,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收繳其違紀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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