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有漁

1946年,任中共四川省委副書記兼宣傳部長、《新華日報》社長。 1947年任晉冀魯豫邊區政府副主席兼秘書長,1948年4月任中共中央華北局秘書長。 1982年任憲法修改委員會副秘書長,參與1982年憲法的起草工作。

張有漁(1899-1992),男,山西靈石人,著名法學家。原名張象鼎,字友彝。1923年畢業於山西第一師範學校,繼入國立法政大學法律系。192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0、1932和1934年曾三次東渡日本求學。回國前後,先後擔任燕京大學、中國大學、民國大學、中法大學、北平大學法商學院教授,講授憲法學、勞動法學、新聞學和日本問題。七七事變後離北平去濟南、開封等地,先後任中共山東聯絡局書記、中共豫魯聯絡局書記。為中國救國會領導人之一,1943年在重慶,任中共南方局文委秘書長、《新華日報》社論委員會委員、中共重慶工作委員會候補委員兼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華日報》代總編輯等職。抗日戰爭勝利後,任中共代表團顧問,參加國共談判。1946年,任中共四川省委副書記兼宣傳部長、《新華日報》社長。1947年任晉冀魯豫邊區政府副主席兼秘書長,1948年4月任中共中央華北局秘書長。
1949年中共建政後,歷任中共北京市委副書記、書記處書記、北京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副主任兼法學研究所所長,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兼法律委員會副主任等職。1982年任憲法修改委員會副秘書長,參與1982年憲法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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