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995年成立了山西華北黃金實業公司。後又成立“山西金業物貿有限公司”。
2002年進入焦炭領域,焦化廠投產。
2003年和2004年:全國投資大量增加。
2004年:《新財富》內地富豪榜中,張新明家族獲112名。
2010年9月,因偽造護照、非法越境,張新明被河南省公安廳懸賞500萬元網上追逃。
2011年8月,張新明向警方自首。
2012年5月,張新明稱自己一直在正常處理公司業務,並沒有“跑路”“失蹤”“被抓”;
2012年5月11日,張新明在北京登報痛斥網路謠言,稱自己一直在正常處理公司業務,並沒有“跑路”“失蹤”“被抓”;
2014年6月3日,《新京報》刊出對張新明的採訪,張在採訪中否認和宋林是利益共同體,抱怨與華潤合資後自己被“邊緣化”,華潤欠他數十億元拖著不給 。
2014年8月:傳張新明因涉嫌涉黑、洗錢等問題,被警方帶走。
人物事件
其在華潤收購案中獲利
2010年2月,華潤集團控股的上市公司華潤電力通過旗下山西華潤聯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同金業集團簽訂協定,成立太原華潤煤業有限公司,並收購金業集團的資產包。同年5月31日,太原華潤與金業集團簽訂了資產轉讓協定,整體作價117億元。
2013年7月,宋林被舉報,稱宋林等華潤集團高管在對山西金業的百億併購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數十億元國資流失。
張新明在此案從這筆交易中套現百億。
張曾因非法拘禁被罰
2013年3月,張新明靠私采濫挖、黑社會敲詐和倒賣煤炭資源發家。
2010年,公安部曾接到過有關張新明的涉黑舉報材料,並派特偵組赴山西調查,但後來太原市公安局得出結論稱,“調查結果與舉報內容不符,無涉黑行為等事實”,僅以舉報中一起非法拘禁案件對張新明處以500元罰款。
2010年,因偽造護照、非法越境,張新明被河南省公安廳網上追逃。後張新明去河南自首並接受了處罰。
金業集團資產包內的三座煤礦,主要證件屬於無效證件,宋林涉嫌在該筆交易中放水。
已與官場不相往來
2014年5月底,張新明主動約見了新京報記者,歷時近3個小時的受訪中,張新明回應了外界對交易標的的質疑。
張新明稱:與宋林並不熟悉,金業資產包不存在問題,與太原華潤的合作被邊緣化,早已與官場不相往來。
“多面”張新明
2005年,張新明以身價10億,領跑山西煤老闆兵團,由此也被稱為“山西首富”。
張新明被認為與山西多位高官關係密切,有“太原第二組織部長”之稱。
違紀調查
2009年6:山西省煤焦領域反腐敗行動中,張新明被查,限制出境;
2010年7月:公安部接到有關張新明涉黑舉報材料後,派特偵組赴晉調查,此案後由山西省公安廳移交至太原市公安局調查;
2013年7月:張新明被疑套現百億;
2014年8月4日,張新明因涉嫌涉黑、洗錢等問題在太原被警方的辦案人員帶走調查。
負面新聞
2004年張新明因行賄被中紀委調查;
2009年因偷漏稅被山西省紀委調查,因涉黑被公安部調查;
但張新明每次都通過了調查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