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7月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分配到省政府辦公廳法規處工作一直到法規處升格至省政府法制辦至今。曾從事行政複議、立法、法律服務工作。1992年任行政複議處副處長,1996年起歷任立法一處、立法二處處長和法律服務中心主任。1986年參加全國統考取得律師資格,曾做兼職律師。參加《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等重要規章的制定工作。2010年5月至今,任湖南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負責依法行政指導、機關黨建方面工作,分管依法行政指導處、機關黨委 。
張建華,男,漢族,1957年12月生,湖南益陽人,大學學歷 。
1984年7月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分配到省政府辦公廳法規處工作一直到法規處升格至省政府法制辦至今。曾從事行政複議、立法、法律服務工作。1992年任行政複議處副處長,1996年起歷任立法一處、立法二處處長和法律服務中心主任。1986年參加全國統考取得律師資格,曾做兼職律師。參加《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等重要規章的制定工作。2010年5月至今,任湖南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負責依法行政指導、機關黨建方面工作,分管依法行政指導處、機關黨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