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雄烈士

出生在一個貧苦的農民家庭里。上學六年,因家境貧寒,被迫輟學。1939年考入重慶民生廠第一期藝徒培訓班。在學習技術之餘,常常閱讀進步書刊。培訓結束後,留廠工作。產業工會舉行第二屆改選時,被選為工會常務理事,採取民主方式,提出“大家辦”來開展工會工作,反對國民黨的“包辦制”。關心工人疾苦,熱心為大眾爭取福利。1946年10月,國民黨反動政府所屬的偽內政部第二警察總隊士兵槍殺工友的血案發生後,他帶領工會會員代表,向“警備部”提出強烈抗議,要求嚴辦兇手。“警備部”以該第二警察總隊不是軍人身份為由,不予受理,即轉入地方法院處理。他與工會代表等被傳上公堂對審,反被強加以妨害公務及殺人罪名,送進監獄,後經取保釋放。1947年3月4日,被國民黨特務逮捕,先囚在石灰市看守所,後轉押到重慶“中美合作所”渣滓洞監獄。1949年11月27日深夜,在國民党進行的血腥大屠殺中英勇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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