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M.
正文
生平和著作 弗里德曼生於紐約布魯克林。1932年在拉特格斯大學畢業,1933年獲芝加哥大學碩士學位。1935~1937年在美國自然資源委員會工作,1941~1943年在美國財政部賦稅研究署工作。1946年獲哥倫比亞大學博士學位,同年去芝加哥大學任教,1948年任該校教授。1977年退休後去史丹福大學胡佛研究所任高級研究員。1967年,任美國經濟學協會主席。1969~1971年任尼克森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委員。1976年獲諾貝爾經濟學獎金。主要著作有:《實證經濟學論文集》(1953)、《貨幣數量論──重新表述》(1956)、《消費函式理論》(1957)、《資本主義與自由》(1962)、《價格理論》(1962)、《1867~1960年美國貨幣史》(與 A.J.施瓦茨合著,1963)、《最優貨幣數量及其他文集》(1970)、《貨幣分析的理論結構》(1970)、《失業還是通貨膨脹?對菲利普斯曲線的評價》(1975)、《自由選擇:個人聲明》(與R.弗里德曼合著,1979)、《美國與英國的貨幣趨勢》(與A.J.施瓦茨合著,1981)。 基本思想 弗里德曼極端強調經濟生活中的個人自由,即消費者的自由選擇和生產者的自由競爭,強烈反對國家干預經濟和政策決策人的個人專斷。他堅信資本主義經濟本質上是穩定的,堅信市場機制具有促使資本主義在可以忍受的失業條件下穩定發展的巨大功能。他在《貨幣數量論──重新表述》一文中力圖證明:①貨幣需求函式是穩定的函式,意指人們平均經常自願在身邊持有的貨幣數量與決定它的幾個自變數(如人們的財富或收入,各種有價證券的預期收益率和預期的通貨膨脹率等)之間存在著穩定的可以藉助統計方法加以驗證的函式關係;②由貨幣當局所決定的貨幣供應量的變化,是引起名義國民收入發生變化的根本的、起支配作用的原因(雖然不能說是唯一的原因)。弗里德曼十分強調經濟科學的實證性質,認為一個經濟理論是否正確和有用,並不在於據以推導出理論結論的前提或假設是否完全符合現實,而在於它對於某項措施將會產生的後果所作的預測,能否與觀察到的事實協調一致。他在論著中廣泛利用美國有關國民收入和貨幣金融的統計資料,進行了大量經濟計量學方面的工作,以便為他的一些主要理論觀點提供經驗材料的論據。
弗里德曼在西方經濟學中較早地引進了人力資本這一概念。他在貨幣需求函式和消費函式的論述中,把人們保存自己所有的財富(或資產)的形式分為五種,即貨幣、債券、股票等三種金融資產,汽車房屋和其他真實資本以及一個人具有的賺得收入的能力的人力資本。他根據財富(或資產)的價值取決於收入流量的資本化這一原理,提出“恆久性收入”概念,用這個概念來代表包括人力資本和非人力財富在長時期內平均賺得的收入,並把它作為決定貨幣需求和消費支出的一個自變數。他根據美國1905~1951年間的有關統計資料估算出一個消費函式的經驗方程,即除了戰爭期間以外,恆久性消費C與恆久性收入y之間具有如下函式關係:C=0.88y,意指人們的恆久性消費支出在恆久性收入中所占比例是一個固定不變的常數。弗里德曼這個關於巨觀消費行為的理論,被稱為“恆久性收入假說”。
弗里德曼在論述通貨膨脹問題時提出"自然失業率"概念。認為假如貨幣當局為了把失業率壓低到自然失業率以下而擴大貨幣供應量,短期內雖然可能取得增加就業的效果,但同時將引起加速度的通貨膨脹。一旦人們預計的通貨膨脹率趕上事實上的通貨膨脹率,貨幣工資增長率將趕上物價上漲率,失業率將回升到自然失業率。
弗里德曼認為,鑒於人們知識和經驗的局限性,以及財政政策的可行性在事實上和政治上難於克服的困難,凱恩斯主義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不是減少而是加強了經濟的不穩定性,認為政府的唯一任務是提供一個穩定的經濟環境,讓私人企業在競爭中發揮調節經濟的作用。因此,他提出所謂“單一規則”的貨幣政策,即把貨幣供應量作為唯一的政策工具,由政府公開宣布一個在長時期內固定不變的貨幣增長率,而這個增長率應該能夠保證物價水平的大致穩定。(見貨幣主義、芝加哥學派)
參考書目
J.Burton, Positively Milton Friedman,in Twelve Contemporary Economists,The Macmillan Press Ltd., London,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