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設要求
1)建築基線應儘可能靠近擬建的主要建築物,並與其主要軸線平行,以便使用比較簡單的直角坐標法進行建築物的定位。
2)建築基線上的基線點應不少於三個,以便相互檢核。
3)建築基線應儘可能與施工場地的建築紅線相連繫。
4)基線點位應選在通視良好和不易被破壞的地方,為能長期保存,要埋設永久性的混凝土樁。
測設方法
根據施工場地的條件不同,建築基線的測設方法有以下兩種:
1)根據建築紅線測設建築基線:由城市測繪部門測定的建築用地界定基準線,稱為建築紅線。在城市建設區,建築紅線可用作建築基線測設的依據。如右圖所示,AB、AC為建築紅線,1、2、3為建築基線點,利用建築紅線測設建築基線的方法如下:
首先,從A點沿AB方向量取D2定出P點,沿AC方向量取D1定出Q點。
然後,過B點作AB的垂線,沿垂線量取D1定出2點,作出標誌;過C點作AC的垂線,沿垂線量取D2定出3點,作出標誌;用細線拉出直線P3和Q2,兩條直線的交點即為1點,作出標誌。
最後,在1點安置經緯儀,精確觀測∠213,其與90˚的差值應小於±20″。
2)根據附近已有控制點測設建築基線:在新建築區,可以利用建築基線的設計坐標和附近已有控制點的坐標,用極坐標法測設建築基線。如下圖所示,A、B為附近已有控制點,1、2、3為選定的建築基線點。測設方法如下:
首先,根據已知控制點和建築基線點的坐標,計算出測設數據Β1、D1、Β2、D2、Β3、D3。然後,用極坐標法測設1、2、3點。
2)建築基線的調整
建築基線AOB,以A’、0’、B’表示。由於測量誤差的存在,A’、0’、B’一般不在一條直線上,因此應在0’點上安置經緯儀或全站儀,測出∠A’0’B’,測角值與180°之差,應滿足要求(如:±5”、±10”)。否則,應按下式計算出歸化值占並進行調整。使A’、O’、B’調整到一條直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