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軸線

定位軸線

定位軸線是用以確定主要結構位置的線,如確定建築的開間或柱距,進深或跨度的線稱為定位軸線。定位軸線一般應編號,編號應注寫在軸線端部的圓內。除定位軸線以外的格線線均稱為定位線,它用於確定模數化構件尺寸。模數化格線可以採用單軸線定位、雙軸線定位或二者兼用,應根據建築設計、施工及構件生產等條件綜合確定,連續的模數化格線可採用單軸線定位。定位軸線應與主格線軸線重合。結構構件與平面定位線的聯繫,應有利於水平構件梁、板、屋架和豎向構件牆、柱等的統一和互換,並使結構構件受力合理、構造簡化。分區號採用阿拉伯數字或大寫拉丁字母表示。

簡介

定位軸線定位軸線

除定位軸線以外的格線線均稱為定位線,它用於確定模數化構件尺寸。模數化格線可以採用單軸線定位、雙軸線定位或二者兼用,應根據建築設計、施工及構件生產等條件綜合確定,連續的模數化格線可採用單軸線定位。當模數化格線需加間隔而產生中間區時,可採用雙軸線定位。

定位軸線應與主格線軸線重合。定位線之間的距離(如跨度、柱距、層高等)應符合模數尺寸,用以確定結構或構件等的位置及標高。結構構件與平面定位線的聯繫,應有利於水平構件梁、板、屋架和豎向構件牆、柱等的統一和互換,並使結構構件受力合理、構造簡化。

編號規定

定位軸線一般應編號,編號應注寫在軸線端部的圓內。圓套用細實線繪製,直徑為8~10mm。定位軸線圓的圓心,應在定位軸線的延長線上或延長線的折線上,橫軸圓內用數字依次表示,縱軸圓內用大寫字母依次表示,在編號時應注意:

1. 宜標註在圖樣的下方與左側,橫向編號套用阿拉伯數字,從左至右順序編寫,豎向編號套用大寫拉丁字母,從下至上順序編寫。

2.拉丁字母的I、O、Z不得用做軸線編號。如字母數量不夠使用,可增用雙字母或單字母加數字註腳,如AA、BA…YA或A1、B1…Y1。組合較複雜的平面圖中定位軸線也可採用分區編號,編號的注寫形式應為“分區號——該分區編號”。分區號採用阿拉伯數字或大寫拉丁字母表示。

3. 附加定位軸線的編號,應以分數形式表示,並應按下列規定編寫:兩根軸線間的附加軸線,應以分母表示前一軸線的編號,分子表示附加軸線的編號,編號宜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寫。

4.一個詳圖適用於幾根軸線時,應同時註明各有關軸線的編號。

5. 通用詳圖中的定位軸線,應只畫圓,不注寫軸線編號。

6.圓形平面圖中定位軸線的編號,其徑向軸線宜用阿拉伯數字表示,從左下角開始,按逆時針順序編寫;其圓周軸線宜用大寫拉丁字母表示,從外向內順序編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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