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族、宗教政策和法規,參與研究起草我縣民族、宗教方面的檔案,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協調民族關係,保障少數民族權利,會同有關部門及時處理由民族問題引起的突發事件。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正當的宗教活動,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益,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幫助宗教團體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按照各教特點開展工作,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部門協助和協調辦理的各項事務。會同有關部門制止不正當的宗教活動,及時處理因宗教問題引起的突發事件。配合公安部門揭露和打擊披著宗教外衣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抵制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協同宣傳、教育、文化等部門做好宗教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依法加強對全縣宗教活動場所的管理。指導宗教團體開展相關業務工作。成員分工
供銷總社沈中順(局長):主持全面工作。華玉(副局長):負責日常工作,分管佛教工作。
陳懷玉(副主任科員):分管基督教、少數民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