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本縣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共體育設施居住區配套體育設施規劃建設驗收;負責游泳館、體育運動項目經營活動的日常管理、安全檢查工作負責各種體育培訓班的審批及游泳場館救生員的複合工作;負責對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開展非體育活動進行審批,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審查。負責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審批二、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負責審批二、三級裁判員技術等級;負責審批二、三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臨時占用公共體育場所進行審批;對於業餘體校進行管理、指導、督促、完成教練員的培訓、業務進修、科學選才及完成運動員輸送任務;負責縣級年度競賽計畫的編制及實施;負責國家體育總局、市體育局委託承辦的競賽活動。
負責按照縣體育局的民眾體育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全民健身體育活動,是體育總會的辦事機構,對全縣各級各類體育組織進行管理和指導,負責培訓體育骨幹和社會體育指導員,進行全民健身體質監測,承辦縣級以上的體育競賽活動。
負責體育中心場館的管理、維護和使用,利用現有超過場館向社會開放,開展全民健身活動。舉辦大型體育比賽和活動,開發體育產業。
內設機構
政辦室
負責黨建、紀檢、政工人事、行政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編寫工作計畫、總結、請示、報告;負責財務管理、檔案管理;負責檔案收發傳閱、催辦;負責財產管理、接待等各項工作;協助本部門黨政領導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業務科
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本縣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公共體育設施居住區配套體育設施規劃、建設、驗收;負責游泳場館、體育運動項目經營活動的日常管理、安全檢查工作;負責各種體育培訓班的審批及游泳場館救生員的覆核工作;負責對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開展非體育活動進行審批,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審查。負責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審批二、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負責審批二、三級裁判員技術等級;負責審核二、三級運動員技術等級;臨時占用公共體育場所進行審批。
體育中心
負責體育中心場館的管理、維護和使用,利用現有超過場館向社會開放,開展全民健身活動。舉辦大型體育比賽和活動,開發體育產業。
社體中心
負責按照縣體育局的民眾體育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全民健身體育活動,是體育總會的辦事機構,對全縣各級各類體育組織進行管理和指導,負責培訓體育骨幹和社會體育指導員,進行全民健身體質監測,承辦縣級以上的體育競賽活動。
業餘體校
負責對業餘訓練進行管理、指導、督促,完成教練員的培訓、業務進修、科學選才及完成運動員輸送任務;負責競技體育比賽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學校體育、社會辦體育及傳統校、體育俱樂部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