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豐縣地方稅務局

1994年9月10日,廣豐縣地方稅務局根據國家財稅體制改革方案組建成立,實行由江西省地方稅務局和上饒市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省地稅局垂直管理為主,機構、編制、人事、經費四垂直的管理體制。

機構概況

目前下設7個分局和1個辦稅服務廳、1個直屬單位(稽查局),內設辦公室、人教股,稅政股、征管股、計財股、監察室、信息中心等7個職能股室。現有幹部職工108人,其中黨團員92人,大專學歷以上幹部82人,是一支政治素質較強、文化素質較高的地稅隊伍。主要負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城市房地產稅、菸葉稅等12稅種和教育附加費的徵收管理,同時還代征防洪保全資金、文化事業建設費、工會經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結合本縣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和措施。

(二)負責領導和組織全縣地方各稅及其他各項收入工作,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督。

(三)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地方稅稅種及國務院、省政府指定的資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組織稅收宣傳工作。

(四)負責組織查處全縣範圍內偷稅、逃稅、騙稅、抗稅案件工作;指導系統稅收稽查工作;負責全縣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檢查納稅人稅收政策執行情況。

(五)組織開展地方稅收調查研究工作;監督檢查全市各地稅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

(六)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稅收電子信息化工作的規劃、指導和管理,做好計算機在全縣地稅系統的推廣、運用工作。

(七)編報稅收長遠規劃和年度稅收收入計畫。

(八)負責管理全縣地稅系統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

(九)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負責全縣地稅系統的執法監察工作、內部財務審計工作、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

(十一)承辦市局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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