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簡介
廣東省鹽業協會成立於2011年7月,是由廣東省鹽業系統的各公司、單位自願組成的全省性行業組織,是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非營業性組織。
廣東省鹽業協會的業務主管單位為廣東省鹽務局,登管理機關為省民政廳,協會接受廣東省國資委、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協會住所在廣州市中山四路18號。
粵鹽概況
廣東是鹽業強省,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全省鹽業的主體,2008年鹽的總銷量實現118.56萬噸,其中小包裝食鹽銷量39.58萬噸,多品種鹽銷量13萬噸;銷售收入13.5億元,總利潤1.14億元,在消化了歷史遺留資產損失後,碘鹽覆蓋率93.13%,合格碘鹽食用率90.05%。
協會宗旨
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全省鹽行業發展的政策性、規律性問題,為政府、行業、企業決策提供服務,引導企業認真執行國家、省行業性政策和法規,搞好食鹽專營,推動全行業協調發展。
基本任務
在政府與企業之間發揮橋樑紐帶作用,做好雙向服務: 貫徹落實行業政策法律,做好行業及企業自律,反映企業要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研究鹽行業發展規律,提供行業政策、業務諮詢;促進企業提高整體素質,增強競爭實力。
協會領導
本協會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若干名、秘書長1名,協會設秘書處,作為協會日常辦事機構。秘書處在秘書長領導下開展工作。
廣東省鹽業協會理事長:潘瑞新,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廣東省鹽務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