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鹽簡介
廣東是鹽業消費大省,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全省鹽業的主體,公司(局)直屬四大國有鹽場,全省海鹽產能25萬噸,全省21個地市以上市均設有鹽業公司,目前全省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7個,自營食鹽批發企業176個,其中國家AAA級食鹽批發企業10個。
公司註冊資本3億元,現有在職職工3590人,2008年鹽的總銷量實現118.56萬噸,其中小包裝食鹽銷量39.58萬噸,多品種鹽銷量13萬噸;銷售收入13.5億元,總利潤1.14億元,總資產14億元;2010年碘鹽覆蓋率為97.48%,碘鹽合格率為98.03%,合格碘鹽食用率為95.55%。
主要職責
1、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是編制行業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3、是編制和管理全省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畫;
4、是制定、核發省內鹽業管理的有關票證;
5、是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的鹽業違法案例,協調區際鹽產品銷售糾紛;
6、是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歷史沿革
廣東省鹽業總公司(廣東省鹽務局)是由1949年成立的廣東省人民政府鹽務局歷經機構反覆撤併、歸口管理多次調整演變而來的;
1983年設立直屬廣東省人民政府領導的廳(局)一級的廣東省鹽業公司(廣東省鹽務局),並於1992年更名為廣東省鹽業總公司。
之後,又經歷了幾次機構變化:
1994年省級黨政機關改革,撤銷省鹽務局,在省鹽業總公司增掛廣東省食鹽專賣局牌子;
2003年省政府機構改革,撤銷省食鹽專賣局牌子,鹽業行政管理職能劃給省經貿委,實行政企分開;
2004年省國資委成立後,省鹽業總公司劃入省國資委監管企業範圍;
2005年省國資委同意廣東省鹽業總公司變更為廣東省廣鹽集團有限公司;
2007年省政府同意省鹽業總公司加掛省鹽務局牌子,承擔鹽業行政管理和執法職能。
2010年12月28日,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原廣東省鹽業總公司改制登記為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
組織機構
職能部門
辦公室、預算財務部、人力資源部、運銷部、監察審計部、食鹽專營部、改革發展部、質量管理部、黨群工作部、鹽政管理處、信息中心等。
直屬鹽場
廣東省雷州鹽場、廣東省徐聞鹽場、廣東省陽江鹽場、廣東省電白鹽場( 均為正縣級)。
直屬單位
湛江市鹽務局、汕頭市鹽務局、汕尾市鹽務局、惠州市鹽務局、茂名市鹽務局、深圳市鹽務局、珠海市鹽務局、中山市鹽務局、江門市鹽務局、陽江市鹽務局、雲浮市鹽務局、肇慶市鹽務局、清遠市鹽務局、韶關市鹽務局、河源市鹽務局、梅州市鹽務局、揭陽市鹽務局、潮州市鹽務局、東莞市鹽務局、佛山市鹽務局(鹽業總公司)。
控股企業
廣東廣鹽經貿發展有限公司、廣東省和洋包裝材料有限公司。
領導班子
呂永鍾:廣東省鹽務局局長,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正廳級)
周靜萱: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
賴建海:廣東省鹽務局副局長、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陳繼茂:廣東省鹽務局副局長、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陳飛華:廣東省鹽務局副局長、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李智:廣東省鹽務局副局長、廣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