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交通廳

廣東省交通廳

廣東省交通廳是主管全省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的廣東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管廣東省交通事業。廣東省交通廳職能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的政策、法規,擬訂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制訂交通行業科技政策,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指導、監督交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的實施。

基本信息

辦事指南

廣東省交通廳廣東省交通廳
廣東省水路運輸行政管理辦事指南(2001年)

為了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改進機關工作作風,規範行政行為,加強勤政、廉政和職業道德建設;公開審批程式,增加辦事透明度,提高辦事效率;也為了方便各港航企業申請辦理各類水運業務,我們編印了《廣東省水路運輸行政管理辦事指南》。內容包括我省水路運輸管理部門辦理各種審批、核准、備案事項的依據、辦事程式、所需資料及要求、審批許可權等,作為各市(縣)交通主管部門、各港航企業、船主辦理水路運輸業務參考。當前,我國水路運輸管理體制正處於改革、完善的過程中。今後如果法律、法規有政策性變動,以新的法律、法規為準,我們將及時提供諮詢和有效服務。各市交通主管部門也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參照《廣東省水路運輸行政管理辦事指南》,制定相應的辦事程式......

主要職責

廣東省交通廳是主管全省公路和水路交通行業的廣東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的政策、法規,擬訂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三)組織實施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省際和省內跨市旅客運輸管理以及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負責政府撥款的公路建設資金的管理和監督;組織實施國家、省重點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協調或參與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負責廳管交通資金的撥付和監管;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和造價管理;負責公路(橋樑、隧道)通行費收費站(點)的管理;負責公路、水路交通無線電管理。
(四)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對交通運輸市場和交通基本建設市場實施監督、管理和調控,維護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負責公路、水路有關交通戰備工作。
(五)組織公路及其設施建設、維護,在“費改稅”實施前負責公路規費稽徵;負責公路路政管理和運政管理;負責公路運輸、營業性客貨運輸站(場)、汽車維修、檢測、汽車租賃、公路運輸服務、搬運裝卸業、機動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
(六)組織水運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規費稽徵;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內河救助打撈、船舶代理、外輪理貨、引航、航道、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
(七)制訂交通行業科技政策,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指導、監督交通行業技術標準和規範的實施。
(八)組織、協調和參與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利用外資工作,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九)承辦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務員招考一般程式

公務員招考按照省人事廳的統一部署開展

以下如有不符省人事廳規定之處,以省人事廳規定為準。

一、發布招考公告(簡章)。

公告(簡章)內容包括:招考單位、職位、專業、人數、資格條件、報名方式、考試科目、內容、報名及考試時間和地點等。

二、報名。

到指點的報名點接受考生的報名。考生一般應持以下材料報名:應屆畢業生持本人身份證、學生證、 《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其他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和有關證明材料, 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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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廣東省公路管理局審批監督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切實為社會服務,提高辦事效率,增加辦事的透明度,依據《行政訴訟法》、《行政複議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基本原則

(一)“誰審批,誰負責”原則

(二)“九公開、五嚴禁”原則

“九公開”即“公開審批機關、公開審批依據、公開審批程式、公開審批時限、公開審批責任人、公開收費標準、公開審批結果、公開權利義務、公開投訴電話、電子信箱

“五嚴禁”即嚴禁亂收費、嚴禁違反審批程式、嚴禁“單個作業”“暗箱作業”、嚴禁“一言堂”定案、嚴禁不規範使用審批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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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交通廳基建處辦事指南

廣東省交通廳基建處主要職責
負責交通基本建設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制訂交通基建行業規章、標準、規範、定額;組織省重點交通建設項目和交通大中型項目概算、預算、初步設計審查和上報審批工作;歸口管理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歸口管理交通建設從業單位和人員資質工作,組織國家、省重點交通建設項目的實施和質量管理;參與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與或組織國家、重點交通建設項目的(交)竣工驗收工作;處理交通建設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交通基本建設市場平等競爭秩序......

管理辦法

廣東省交通廳科技項目管理辦法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廳科技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的組織管理工作,實現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提高政府財政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率,更好地協調、指導項目的實施,保證項目的順利完成,根據國家科技部、交通部、省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科技項目,是指列入廳科技計畫,並獲得廳科技經費補助支持的項目,主要包括:軟科學及重大政策研究、新技術、新材料和新產品的研究與開發、專業技術人才培養、科技成果推廣等。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項目管理是指為保障項目立項準確以及研究開發工作的順利開展,並取得預期成果而進行的一系列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項目立項建議及可行性論證分析、項目審批、組織實施、經費管理、項目結題(驗收、評審或鑑定)等工作......
廣東省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資信管理、試驗檢測辦事程式指南
為規範質量監督、資信管理、試驗檢測工作行為,提高辦事效率,增加辦事透明度,促進依法辦事,以適應社會發展和加入WIO的要求,更好為我省交通建設服務。根據國家、交通部和我省有關規定,我站、中心編印了《廣東省公路水運工程質量監督、資信管理、試驗檢測辦事程式指南》(簡稱"辦事指南"),從二00二年六月起,各有關單位及辦事人員按照《辦事指南》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各項質量監督、資信管理、試驗檢測事宜,我們願意為社會各界提供科學、公正、優質的服務,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組織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組織協調廳機關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值班、文秘、督辦、政務信息、機要、保密、信訪、檔案和機關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和活動的組織。
綜合規劃處
工作職責:擬訂交通行業產業政策、投融資政策;擬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計畫;負責中央與地方聯合投資、省投資以及利用外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收費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負責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的布局規劃及審批審查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統計、預測、信息引導工作;負責公路、水路交通戰備、救災等綜合管理工作;辦理交通行業引進外資、合資、合作經營和直屬單位引進先進技術設備等有關業務、參與有關單位引進項目的立項研究、開展對外交通合作與交流。
財務審計處
工作職責:制訂交通行業財務、審計規章制度和交通資金使用管理制度、辦法並指導、監督實施;管理交通經費、專項資金、預決算、外匯、信貸以及利用外資有關的財務工作;負責廳管交通資金的撥付及使用監督;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政策法規處
工作職責:指導交通行業體制改革、結構調整、法制工作;負責組織擬訂交通行業地方性法規、規章的有關工作和重大政策的起草、立法規劃計畫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交通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承辦廳機關的行政訴訟案件。
基建處
工作職責:負責交通基本建設綜合工作;會同省有關主管部門組織制訂交通基建行業規章、標準、規範、定額;組織省重點交通建設項目和交通大中型項目概算、預算、初步設計審查和上報審批工作;組織國家、省重點交通建設項目的實施和質量管理;會同省有關主管部門組織省重點交通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維護交通行業基本建設市場平等競爭秩序。
公路運輸管理處
工作職責:擬訂公路客貨運輸站(場)建設計畫;組織實施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公路運輸;負責組織徵收公路運輸管理費並提出使用意見;負責交通公路稽查站的管理;負責公路運政管理;負責跨省和省內跨市運輸車輛的運力投放及線路的管理;負責汽車出入境運輸管理;負責公路客貨運輸、營業性客貨運輸站(場)、機動車輛維修、檢測、汽車租賃、公路運輸服務、搬運裝卸業、機動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維護公路運輸行業平等競爭秩序。
科技教育處
工作職責:擬訂交通行業科技、教育發展政策、規劃和計畫並指導實施,推進科研、教育體制改革;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並促進成果推廣;管理交通行業技術標準、計量和規範工作;負責公路、水路交通無線電管理;指導交通行業中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以及職業技術教育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處
工作職責: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規劃、計畫,建立健全相關的規章制度;指導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按規定組織、參與重大公路、橋樑施工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全省交通系統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廳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辦理交通行業引進外資、合資、合作經營和直屬單位引進先進技術設備等有關業務;參與有關單位引進項目的立項研究;協助辦理廳駐外機構有關業務工作;開展對外交通合作與交流
人事處
工作職責:負責廳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按規定管理直屬單位領導幹部;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指導交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交通工種技能鑑定、等級考核工作;管理國外智力、人才引進工作;為出國出境人員辦理有關報批業務;協助辦理廳駐外機構有關業務工作。
監察室
工作職責:負責廳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監察、紀檢、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事項;負責廳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務、統戰、共青團、工會、婦女、計畫生育工作;組織直屬單位政工幹部職稱評審工作;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收費管理處
工作職責:研究制訂全省交通規費徵收、收費公路的行業管理政策、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收費站設定(含定點、遷移)、收費標準、政府還貸公路項目轉為經營性管理項目及轉讓經營權的審核報批;協助做好收費公路項目收費立項、收費年限的審核和具體負責收費公路項目收費權質押貸款登記工作;研究制訂收費公路聯網收費實施方案,推進公路聯網收費,協調各聯網收費區域的重大事項;負責政府還貸公路“收支兩條線”管理工作及收費公路收費還貸、經營管理行為的監督管理;做好清理整頓收費站的有關工作。
港口管理處
工作職責:負責港口行政管理,維護港口行業平等競爭秩序;參與港口規劃、建設項目審核;負責對港口公用基礎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港口及外輪理貨、引航等港口輔助業,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協助組織徵收和管理港口行政管理等相關規費。
水運管理處
工作職責:負責水路運政管理,維護水運行業平等競爭秩序;負責水路運輸、水路運輸服務及船舶代理等輔助性業務的行業管理;協助組織徵收和管理水路運輸管理費;負責組織協調和實施水路重點物資、軍事、防洪搶險緊急客貨運輸。
離退休人員管理處
工作職責:組織離退休人員閱讀、學習有關檔案和參加有關政治活動,負責離退休人員的醫療保健、生活福利、健康療養等工作,組織開展有益老齡人身心健康的文娛、體育、療養活動,協調做好對重病、病危的離退休人員和逝世離退休人員的善後及家屬慰問工作。
綜合行政執法局
工作職責:指導、監督全省交通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全省重大執法任務及跨區域的交通執法工作;依法承擔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工作;負責全省交通行政執法案件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交通行政執法監督工作(使用綜合執法專項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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