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盛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盛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盛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多元化、集團化大型國有控股企業,現擁有深圳太陽管道有限公司、深圳市萊英達工貿有限公司、深圳市萊英達開發有限公司司、深圳市萊英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等全資及控股企業和深圳中華腳踏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威啤酒有限公司、深圳深日油墨有限公司、深圳嘉旅賓館等參股企業,涉足輕工、水務、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等行業,主要的經營業務包括自營和代理第二、三類商品在廣東省內進出口業務、出口商品轉內銷和進口商品內銷、工業生產資料、實業投資等。

基本信息

歷史沿革

廣東盛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盛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廣東盛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是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於1993年6月7日以深府辦復[1993]720號文批准,以原“深圳市萊英達集團”為改組主體通過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9月29日經中國證監會管理委員會批准,本公司A 股B 股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註冊資本現為人民幣28842萬元。本公司原名為深圳市萊英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6月13日,本公司更名為廣東盛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經營情況

一、廣東盛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活動總體狀況報告期內,公司沒有主營業務收入和主營業務利潤,公司短期借款仍然高達4.53億元,導致公司2009年上半年財務費用高達12,252,818.13元,加上公司的管理費用2,143,618.66元,公司2009上半年繼續虧損,淨利潤為-13,469,451.31元。報告期內,公司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中介公司北京中和應泰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繼續致力於公司的債務重組和資產重組工作,努力推進公司的重組工作,以圖改善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儘管如此,公司債務重組工作尚未取得實質性進展,8公司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中介公司雖然也接觸了幾家有意向的重組方,但還沒有達成任何口頭和書面協定。公司還從大股東方面獲悉,公司債權人深圳市興雅居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公司嚴重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為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公司進行重整的申請,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在依法審查是否受理本案。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任何法律檔案,本案是否被人民法院受理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能否進入重整程式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以上事項詳見公司於2009年7月6日在《證券時報》、香港《大公報》和巨潮資訊網上刊登的“公司董事會重大事項提示性公告(編號2009-014)”。

二、公司投資情況報告期內,公司未募集資金,也沒有報告期之前募集資金的使用延續到報告期內的情況。報告期內,公司沒有非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投資情況說明:公司投資情況報告期內,公司未募集資金,也沒有報告期之前募集資金的使用延續到報告期內的情況。報告期內,公司沒有非募集資金投資項目。

經營範圍

廣東盛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盛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自營和代理第二、三類商品在廣東省內進出口業務(具體商品按粵經貿進字[1990]320號文執行);出口商品轉內銷和進口商品內銷,銷售木製品(不含木片),工業生產資料(不含金、銀、汽車和化學危險品),針、紡織品,電子計算機及配件,橡膠製品。諮詢服務,實業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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