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交通戰備辦公室

1、貫徹執行國家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等,擬定本地區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規定;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和實施本地區的國防交通物質儲備計畫,調用國防交通物質; 6、組織本地區國防交通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

內容如下

按照《國防交通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廣州市交通戰備辦公室是本市國防交通的主管機構,在市委、市政府、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及市交通委員會的指導下,負責本地區的國防交通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等,擬定本地區有關國防交通工作的規定;
2、規劃本地區國防交通網路布局,對本地區交通建設提出有關國防要求的建議,參加有關交通工程設施的勘察、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
3、擬定本地區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開展訓、演練,為本地區的軍事行動組織交通保障;
4、負責本地區的國防運力動員和運力徵用;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和實施本地區的國防交通物質儲備計畫,調用國防交通物質;
6、組織本地區國防交通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
7、指導、檢查、監督本地區交通工作,處理有關問題,協調中央、省駐穗交通企、事業單位的交通戰備工作;
8、上級國防交通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賦予的其它職責。
聯繫方式:
地址:天河南二路1號15樓 郵編:5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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