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借名法

什麼是廣告借名法1

廣告借名法是指借用名人的影響、威望、感召力等以提高產品或服務的威信的廣告藝術和方法。

我國用借名法做廣告企業已經很多。如“頸復康”借用王剛、“好記星”借用大山、“金立”借用劉德華、“美的”借用鞏俐、“鴻毛藥酒”借用陳保國等。

廣告借名法的要點1

1、廣告中可以借用的名人的具體東西有:言辭、行為、姿色、生活。

2、名人可以是社會中各個方面的,如政治家、藝術家以及歌星、舞星、影星、體育明星等。

3、具體藉助哪類名人,應當根據具體的產品或服務來決定,力求恰當、貼切。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 1.0 1.1 出自:西南大學文化與社會發展學院(課件).《現代公關語言藝術》M.第七章 公關中常用書面語言藝術篇 第六節 廣告文體
  •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