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為明

廖為明

教授,博士生導師。江西省省級學科帶頭人,省自然科學獎評審委員會委員、江西省自然保護區評審委員會委員。兼任中國林學會理事、江西生態學會副理事長、江西遙感套用學會常務理事、江西里學會常務理事等職。日本國立歧阜大學博士畢業。主要從事森林經理學、景觀生態學等領域的教學與研究工作。2009年9月任江西農業大學副校長,2011年3月5日在江西財大校門口駕車撞人2死4傷。交警部門確認廖系酒後駕駛,警方已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其進行刑事拘留。2011年7月8日,中共江西紀委證實廖因交通肇事違紀問題被開除黨籍。

基本信息

簡介

廖為明,男,1963年出生,江西南康人,教授,2004-2006年省級學科帶頭人。1983年本科畢業於江西農業大學林學專業,1989年碩士畢業於東北林業大學,2000年博士畢業於日本國立歧阜大學 。  曾任江西農業大學園林與藝術學院(林學院)院長,兼任江西農業大學園林花業公司總經理、江西農業大學園林設計研究院院長、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江西農業大學職業技能鑑定所所長。系中國林學會理事,江西省林學會常務理事,江西省生態學會常務理事,江西省林業經濟學會副秘書長。

共同主持完成的"森林多種效益計量評價及森林系統經營方案模式的研究"獲1997年江西省科技進步三等獎。近年主持完成科研項目有"非線形手法による景觀評價手法の體系化"研究, "亞熱帶森林景觀的計量評價"(教育部),"江西省自然保護小區保護機制及效益評價研究"(江西省自然科學基金)和"銅鼓縣森林資源地理信息系統研建"(橫向項目)。主持正在進行的項目有"婺源黃喉噪鶥的生境研究" (江西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景觀林的經營研究"(江西省林業廳)和"中德長防林生態效益評價研究"(江西省林業廳),技術負責"江西省生態經濟發展政策支持系統研究"(江西省科技廳),主持"森林景觀資源的非線性評價與管理體系研究-以江西婺源為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2012年1月17日,經江西省人民政府研究決定,解聘廖為明的江西農業大學副校長職務。

主要成果

廖為明 廖為明

主要從事森林經理學、景觀生態學等領域的教學與研究工作。近期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科研項目10餘項。

發表科研論文50餘篇,參編出版學術著作2部、高等教育“十一五”規劃教材1部、國家素質教育教材1部,出版譯著2部。獲江西省科技進步三等獎1項、農科教突出貢獻獎1項。

酒駕事件

廖為明酒駕撞死在校女研究生 ----美麗女孩無辜殞命

車禍遇害者生活照 車禍遇害者生活照

2011年3月5日15時15分許,在南昌市廬山中大道發生1起死亡2人,4人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1年3月5日15時15分許,駕駛人廖某駕駛一輛牌號為贛M23529的本田思威牌小型客車,沿廬山中大道由南往北行駛至財大西門口時,車輛左前角與前方一輛同向行駛正停車下客的由駕駛人熊某駕駛的牌號為贛A24713公交大客車右后角發生碰撞後沖入路邊人群,造成2人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3人受傷,另本田車內有1人受傷。

事故發生後,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經開大隊在對現場進行仔細勘察,於當日16時56分和17時45分分別對公車駕駛員熊某和小車駕駛員廖某製做了詢問筆錄,並第一時間對小車駕駛員廖某和公交大客車駕駛員熊某進行抽血取證。經堅定,廖某血液酒精含量為34mg/100ml,屬酒後駕駛;熊某血液中未檢出酒精成分。2011年3月6日17時,警方對小車駕駛員廖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目前,事故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及痕跡檢驗現正在檢測和鑑定中。

被開除黨籍

7月8日,中新網記者從中共江西省紀委辦公廳證實,江西農業大學副校長廖為明因交通肇事違紀問題被開除黨籍。此外,由於司法程式還未結束,其副校長等公職任免情況待定。

日前,中共江西省紀委對江西農業大學副校長廖為明因交通肇事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調查顯示,廖為明的行為嚴重違紀並涉嫌犯罪。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江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廖為明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司法機關正在依法處理之中。

一審開庭

時隔6個月之後,江西農大副校長廖為明交通肇事案,9月7日在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首次審理。在法庭上,肇事案中受害者楊菲的父母提出了1元錢的“獨生子女死亡賠償金”訴訟請求。

3月5日15時15分許,江西農業大學副校長廖為明酒後駕駛私家車,在南昌市廬山中大道由南往北行駛至江西財大西門口時,車輛左前側與前方一輛同向行駛正停車下客的210路公交大客車右後側發生碰撞後沖入路邊人群,造成兩人死亡、4人受傷,死者中就有江西財經大學在讀研究生楊菲。

楊菲,今年23歲,江西財大2009級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3月5日下午,她從外地實習回來第二天的返校途中罹難。

“訴訟請求‘獨生子女死亡賠償金’,是我們在失去女兒後非常想做的一件事。獨生子女家庭是當今中國有著龐大基數,在我國現存並將長期存在的一種家庭組織形式。這些家庭中的父母為這一國策承擔著殊多不可預測的風險”原告楊維國庭告訴記者。

楊維國說,失去女兒後,他一夜白頭。這種失去唯一的女兒後的痛苦無法用語言來描述。

在楊維國遞交的訴訟請求中,這樣寫道:當父母沒有了唯一的小孩就會成為孤寡“老人”。沒有了家庭的溫馨,兒女親情的依靠,家長給子女的幫助,子女對長輩的關懷,這份家庭範圍內的深厚感情,對於獨生子女家庭來說更是難以彌合的傷痛。隨著年齡的增加,這種困難痛苦將會更加沉重。

楊維國說,鑒於獨生子女因意外傷害死亡給其親屬所造成的更大傷害,以及增加獨生子女死亡賠償金更有利於計畫生育國策的實施等考慮,故提出1元錢“獨生子女死亡賠償金的”訴訟請求。據中國青年報記者了解,這是中國首次出現受害者家屬主動訴訟請求賠償“獨生子女死亡賠償金”。

對楊維國夫婦提出的這一訴訟請求,被告人廖為明當庭表示“非常理解”。但被告人的辯護律師認為,這一訴訟請求沒有任何法律事實依據,要求審判長依法駁回。

經過3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官宣布休庭擇日再判。

最新進展

廖為明 廖為明

近日,有網友爆料稱“曾因酒駕肇事被判刑的廖為明,仍擔任著江西農大副校長的職務”,網友認為此舉違反了黨紀政紀的相關規定。昨日,江西農業大學組織部向記者證實“廖為明仍擔任副校長的行政職務”,但解釋說“對於廖為明的公職任免情況,要等到司法程式結束後,再由省委組織部直接決定”。

2012年12月3日下午15時許,此案二審在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宣判。中院判決如下:一、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維國、蔡麗要求被告人廖為明賠償獨生子女死亡賠償金人民幣1元的訴訟請求;二、撤銷一審判決第一項,即被告人廖為明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抗訴人廖為明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本判決為終審判決。這將是中國法律史上又一次里程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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