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廈門市翔安區建設局主要職責:(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基本建設、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建築材料設備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以及制定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年度計畫、並具體組織指導檢查督促實施。
(二)負責村莊建設、施工、工程質量、建築市場、公用設施、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和村鎮房地產綜合開發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參與研究、制定新村建設的方針、政策。
(三)組織指導全區城鄉、風景名勝及成片開發區的建設;參與全區建設項目的決策與實施;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驗收;管理全區城鄉建設及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管理全區的建設信息和城建檔案工作。
(四)負責城市公共事業管理,承擔我區城市公共事業管理的日常工作事務;主要是協調指導全區市政設施、公用事業、園林綠化、市容和環境衛生、供水、供氣、公共運輸等的建設、維護和管理、監督。
(五)負責審批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維護專項工程項目及資金計畫及其分配,並檢查督促專項建設資金的使用情況。
(六)負責全區房地產行業管理,規範房地產市場;負責實施城鎮住宅建設;指導和協調城建綜合開發、居住小區和房地產物業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區園林綠化、風景名勝(不含文物古蹟)、城市道路、居住區綠地、單位附屬綠地的建設、管理和保護,指導全區園林綠化工程質量的檢查、監督、驗收工作;負責宣傳國家和省、市有關園林綠化、風景名勝的法律法規,並督促執行。
(八)為全面規範建築市場管理,負責全區工程勘察設計、建築安裝、建築裝飾的行業管理;規範、監督、管理建築業市場,積極推行建設監理制度;協調全區散裝水泥商品混凝土、新型牆體材料和節能建築材料的推廣與套用。
(九)貫徹執行國務院和省、市、區政府關於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法規。
(十)負責管理、協調和指導本區旅遊產業的發展工作,制訂本區旅遊業發展戰略,編制本區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一)負責旅遊促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指導國內旅遊、出國旅遊、出境旅遊、入境旅遊;組織城市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指導本區旅遊企業的市場開發工作。
(十二)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依法對全區旅遊資源和保護開發實行統籌、協調、監督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本區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和開發建設;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審定、上報新建的旅遊項目;組織實施旅遊統計工作。
(十三)依法對旅遊景區(點)、旅遊飯店、旅行社、旅遊服務公司、旅遊健身娛樂場所、飯店管理公司、旅遊車船等進行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國家旅遊景區景點、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
(十四)推進對台灣、金門旅遊,負責同台旅遊交流,做好對台旅遊研究,管理赴台、金旅遊事務。
(十五)依法對旅遊市場進行管理、檢查和監督。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旅遊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十六)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和管理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十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