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

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

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是同安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 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對廈門市同安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在同安區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同安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自然環境

同安縣位於福建省東南部,今境域在北緯24°32′35″~24°54′46″,東經117°54′46″~118°24′32″之間,北靠安溪、南安,東連南安,西接長泰,西南與廈門郊區毗鄰,東南隔海與金門島相望。

廈門市同安區 廈門市同安區

境內陸地東西長55公里,南北寬40.3公里全縣土地總面積1078.55平方公里,海岸線86公里,海域面積167平方公里。地勢由西北向東南傾斜,成梯級下降,構成向東南開口的大馬蹄形。最高點位於北部的雲頂山,海拔1157.2米。

同安縣屬南亞熱帶海洋性季風氣候區。境內河流短促,水系呈樹枝狀。土壤以紅壤為主,占42.50%,水稻土為主要耕作土,占28.32%。據1989年資源調查統計資料,全縣已利用於農林牧業生產的各類土地面積共130.14萬畝,占土地總面積的80.44%。

境內礦產資源豐富,特別是高嶺土、花崗岩、沙石等分布廣,面積大,品位高,儲量豐富,具有較大的經濟開採價值。其原材料和加工產品銷往日本、港、澳和東南亞地區。

政區沿革

廈門市同安區 廈門市同安區

晉太康三年(282年)析東安縣置同安縣,當年即廢。康貞元十九年(803年)析南安4鄉置大同場,為縣之前身。五代後唐長興四年(933年),正式升場置縣,轄3鄉11里。元改里為都,共3鄉44都。明初,恢復里,又增設在坊里(縣城區)轄2隅,共3鄉12里2隅44都。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析民安、翔風二里及同禾里之五、六、七都置馬巷廳。清末民國初,同安縣區劃建制層級為縣、鄉、里、都、保、甲六級。民國元年(1912年),裁馬巷廳復歸同安縣。 民國3年1月,析大小嶝、金門島及嘉禾里置思明縣,次年再由思明縣析大小嶝、大小金門島置金門縣。民國3年後,同安縣轄區僅餘3鄉11里27都。民國24年,重訂保甲,後區劃、層級多次變更,至民國36年,才穩定為13鄉鎮150保2325甲,保持至1949年9月同安解放。解放後,1953年11月,劃集美鄉歸廈門市。1957年3~4月,析灌口區16個鄉分屬龍溪縣與廈門市。1971年3月,劃南安縣大嶝公社及石井公社的蓮河、霞浯2個大隊歸屬同安。此後同安縣轄區基本穩定。解放後縣以下建制歷經區、鄉、公社、鄉鎮、鎮的變更,1996年12月,全縣轄19鎮、場(不含良種場),共18個居委會213個村委會。轄域面積由解放初的1481平方公里縮小為1078.55平方公里。同安縣的上級建置宋至清均為泉州(路、府),民國初廢府,改隸屬於廈門道。民國17年,直隸福建省。民國24年,改隸省第四專員公署至解放。解放後先後兩次隸屬於晉江專區,1973年9月起隸屬於廈門市至今。1997年5月撤縣設區,2003年9月,廈門市區劃調整,原同安區一分為二,拆為同安區和翔安區。調整後,仍為廈門市最大行政區,現有土地總面積658平方公里,轄6個鎮、2個街道辦事處、7個農林場、81個行政村、44個社區居委會。人口71萬(其中外來人口37.6萬)。

主要職責

1、執行廈門市同安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2、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3、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4、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5、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管理同安區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畫生育等行政工作;6、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7、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8、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9、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10、辦理上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府領導

黃國彬 黃國彬

2015年1月30日,同安區“兩會”順利閉幕。在同安區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黃國彬當選為同安區人民政府區長 ,吳進華、林中英當選為同安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在同安區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黃小林當選為同安區政協主席。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黃詩福、市政協副主席高玉順出席了大會。黃國彬,男,福建惠安人,1966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1988年10月參加工作,歷任湖裡區團委副書記,湖裡區禾山鎮黨委書記,湖裡區委常委、宣傳部長,湖裡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理區長。2010年9月任市旅遊局局長、黨組書記。2014年8月任同安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副區長、代理區長,現任同安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政府部門

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廈門市同安區發展和改革局廈門市同安區財政局廈門市同安區經貿局廈門市同安區教育局廈門市同安區人勞社保局廈門市同安區民政局廈門市同安區司法局廈門市同安區審計局廈門市同安區人口計生局廈門市同安區衛生局廈門市同安區建設局廈門市同安區農業與林業局廈門市同安區文化體育出版局廈門市同安區水利局廈門市同安區監察局廈門市同安區交通局廈門市同安區行政執法局廈門市同安區安監局廈門市同安區旅遊局廈門市同安區人防辦廈門市同安區科技局廈門市同安區統計局廈門市同安區廣播電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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