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平涼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是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機構(縣級建制)。承擔著領導、組織、監督全市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揮、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暢通工作;研究擬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政策;指導和組織實施機動車的安全檢驗,駕駛員的考試考核和發牌發證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縣(區)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承辦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及市政府公安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支隊現有民警124人,職工63人。其中:縣級幹部 7 人,科級幹部 51 人。黨員85人,占69%。大專以上文化程度77人,占62%。支隊內設辦公室、政工科、財務科、秩序宣傳科、事故處理科、巡查大隊、車管所、復訓隊、檢測站和交通安全教育學校10個科室。下設崆峒區、涇川縣、靈台縣、崇信縣、華亭縣、莊浪縣、靜寧縣7個交警大隊和11個交警中隊。管轄道路2845.38公里,人均平均管轄道路22.95公里,其中國道1條,168公里,省道5條461公里,縣鄉道路34條2216.38公里。管轄24554輛機動車和43374名機動車駕駛員。人均平均管轄198輛機動車、350名機動車駕駛員。
平涼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在歷屆黨委、政府和省交警總隊、市公安(處)局的領導下,嚴格履行工作職責,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和為廣大民眾和駕駛員服務中做出了巨大的成績,曾連續9年被評為全省交警系統目標化管理先進單位。2005年,支隊繼續以貫徹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為契機,積極開展了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整治城鄉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宣傳“五進”工作等活動,推動了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進入一個新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