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體育工作的政策法規,依法主管全縣體育工作。
(二)指導和推動體育體制改革,制定體育發展戰略,編制體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協調區域性體育事業的發展。
(三)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運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
(四)組織參加全縣的體育競賽和綜合性運動會,完成上級下達的比賽任務。
(五)指導和管理青少年競技體育的發展,合理設定和布局全縣競技運動項目。
(六)發展體育產業,拓展體育市場,依法審查全縣體育經營活動從業資格。
(七)負責全縣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
(八)貫徹國家有關涉外方針政策,承擔上級體育部門交辦的體育外事任務。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設定辦公室、民眾體育競賽訓練股兩個股室和平江縣業餘體育學校一個二級機構。民眾體育競賽訓練股加掛社會體育團體管理辦公室牌子。
1、辦公室協助局領導搞好各股室工作的綜合協調;擬訂局工作部署、工作計畫和總結;負責機關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文書檔案、機要保密、信訪、接待、信息綜合、會議、各類大型活動的協調等工作;負責體育宣傳與法制工作;擬訂全縣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指導體育理論研究和體育發展戰略研究;協調有關部門貫徹實施體育法規;管理機關財務,指導、監督、檢查二級機構財務工作。
負責機關及二級機構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人員檔案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全縣體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人技術等級評定的有關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和婦女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黨員教育管理與培養發展工作;負責紀律檢查和監察工作;承辦體育外事工作。
研究擬訂全縣民眾體育和競技體育發展規劃;推行全民健身計畫;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活動;指導和推動農村、城鎮體育、學校體育、社區體育及各項社會體育的發展;組織開展體育先進縣、先進鄉鎮、先進社區的創建活動;組織承辦體育競賽活動;研究全縣性競技運動項目的設定和布局,制訂全縣體育競賽制度;負責組織全縣性體育比賽活動;負責競技項目裁判隊伍的業務培訓、考核;負責全縣等級運動員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有關部門辦好運動會和單項體育競賽;協同有關部門指導學校抓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和傳統項目學校的建設,推動學校體育的發展。
負責組織實施《湖南省體育經營市場管理條例》;負責武術館、習武場所和武術師等級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貫徹執行有關體育經營活動及體育市場管理的政策法規;負責對全縣社會體育團體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搞好業餘訓練,推動全縣體育事業發展;為全縣培訓體育人才;向上級體育部門輸送體育人才;改革訓練體制並辦好業務訓練班;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