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平度市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是青島國稅局的派出機關,全市共有在職幹部職工275人。所轄平度市位於膠東半島西部,東以小沽河、大沽河為界與萊西、即墨相鄰,西及西南以膠萊河為界與昌邑、高密相望,南與膠州市毗鄰,北與萊州市接壤。平度市東西長約69公里,南北長約65公里,總面積3166平方公里。全市共有26個鄉鎮、4個街道辦事處和1個經濟技術開發區,1788個自然村,總人口132.7萬人。共擔負著2000戶企業,10200戶個體戶,117處集貿市場稅收征管工作。[1]主要職能
平度市國家稅務局是主管本地區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實際情況,研究部署並認真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本轄區納稅人稅收分類管理工作。
(三)負責轄區內納稅人的稅務登記、變更登記和註銷登記等管理工作。
(四)負責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和繳納稅種的核定。
(五)負責各類發票的發售管理及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認證、稅控收款機和加油機稅控裝置推行管理工作。
(六)負責對所轄區域稅源變化情況進行分析、調研工作。
(七)對逾期申報、繳稅的催報催繳,緩繳和減免稅款按規定進行審核、審批。
(八)負責對所轄納稅企業進行納稅評估,對異常申報進行審核和調查處理。
(九)對申報和發票日常稽核及稅收違法違章行為的調查處理,依法行使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
(十)負責對納稅申報資料等各類征管資料的收集、管理。
(十一)負責稅收政策法規的宣傳輔導和對納稅人的規範化服務。
(十二)負責按規定管理本局的財務經費、資產管理。
(十三)負責本局隊伍建設、領導幹部自身建設、基層黨的建設、幹部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人事任免、勞動工資的呈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組織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十四)承辦青島市國家稅務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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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設定
根據青島市局改革方案及完善專業化稅收征管的意見,按照規範有序、公開透明、專業精細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調整最佳化稅收征管業務組織架構。同時,參照工作量測算情況,科學調配征管力量,促進稅收征管各類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全面提高稅收征管效能。(一)政策法規科
負責稅收政策的貫徹落實、調查研究、宣傳培訓和指導;負責對稅收政策落實和運行情況進行監控督導,以及向上級的反饋匯報;負責審核本局制定的稅收政策規範性檔案;負責組織減免稅審批、集體審議、上報,組織實施減免稅和稅前扣除項目備案的日常管理;負責稅收情報交換、稅收協定的執行,組織開展非居民稅收管理;負責一般程式稅務行政處罰案件及涉外稅務審計案件的審理,及其稅務處理決定、處罰決定的出具;負責稅法援助、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日常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稅收執法檢查和考核;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政策法規科設科長崗、政策管理崗、執法監督崗、法制管理崗4類崗位。
(二)稅政科
負責集中承辦需實地核查的行政審批等涉稅事項的審批核查工作;負責對納稅人提報的行政審批資料進行登記和案頭分析;負責對納稅人就實地審核事項進行告知和預約,以隨時隨機方式安排實地審核人員;負責進行實地審核,並現場將初審意見告知納稅人;負責及時匯報、記錄審核結果,按征管業務規程及時完成審批程式或向法規部門、分管局領導報送;負責向納稅服務科(各分局的辦稅服務視窗)反饋本級終審事項和相關文書。負責辦理註銷檢查和跨區遷出檢查;負責承辦一體化聯動機制交辦的日常檢查案件;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稅政科設科長崗、綜合業務崗、審核崗、檢查崗4類崗位。
(三)收入核算科
負責稅收收入分析預測、進度統計和匯總上報,負責稅收收入計畫的組織落實;負責組織編制上報各類重點稅源報表和報告;負責稅收會計統計工作,編制稅收會統核算台帳、報表;負責稅收票證管理;負責辦理退稅(不包括出口退稅)、免抵調庫的數據審核,負責國庫對帳和納稅人對帳工作;負責組織欠稅核算和清繳;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收入核算科設科長崗、稅收分析崗、會統核算崗、稅收票證崗4類崗位。
(四)納稅服務科(對外稱“辦稅服務廳”)
負責貫徹落實納稅服務工作制度,組織協調納稅服務工作;負責辦稅諮詢、友情提示、告知等服務和涉稅表證單書的領取、發放;負責受理稅務登記的新辦、變更、註銷、驗證換證,辦理納稅人簡易註銷;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計畫、調撥、庫房管理和發票發售、驗舊、繳銷、核銷,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負責納稅人丟失、被盜、損毀發票的處理,承辦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和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準予抵扣審核;負責受理納稅人報送的涉稅文書,受理稅收優惠備案,辦理即辦的行政審批事項和證明開具,統一轉辦非即辦涉稅事項;負責統一反饋涉稅事項辦理結果;負責受理納稅申報、更正申報、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受理金稅二期工程防偽稅控系統的報稅、認證業務;負責對納稅人在稅務登記、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環節的違法行為進行簡易處罰,對適用一般程式的處罰事項提交審理;負責辦理車購稅征退免稅、車輛過戶變更、車購稅檔案轉出轉入和車購稅換、補發完稅證明等業務;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設科長崗、服務統籌崗、綜合服務崗、發票管理崗、諮詢服務崗5類崗位。
(五)徵收管理科
負責組織落實稅源分類管理、稅收管理員、專業化稅源管理、個體稅收管理等綜合性徵管制度;負責組織落實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組織漏征漏管戶清查和非正常戶管理,發布失蹤納稅人公告、欠稅公告;負責業務檔案、納稅人財務制度、會計核算辦法備案制度的業務指導,以及稅務師事務所執業備案和執業水平的監管;負責組織納稅申報方式、稅款徵收方式的推行;負責組織落實發票管理辦法,組織除增值稅防偽稅控以外的各類稅控器具、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組織信息採集、交換、套用,牽頭組織數據質量管理,負責征管狀況監控分析。負責組織綜合性納稅評估工作,實施專業化納稅評估和征管質量考核;負責組織落實日常征管檢查制度,協調納稅評估、日常檢查和稽查工作的配合;負責牽頭組織一體化聯動、風險管理和財源建設、協稅護稅工作;負責稅收信息化的業務需求、業務運維、項目管理、驗收以及金稅運行費的審核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徵收管理科設科長崗、征管制度崗、分析監控崗、納稅評估崗、信息化管理崗、數據質量監控崗6類崗位。
(六)稅源管理科
負責對重點稅源納稅人的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和信息服務;負責對重點稅源納稅人的戶籍管理,開展戶籍巡查、稅收調查、涉稅信息採集、待辦事宜、征管檔案等日常基礎征管工作;負責催報催繳、清繳欠稅、清理非正常戶、送達文書,提醒納稅人及時足額繳納稅款和報送涉稅資料信息,督導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要求安裝、使用稅控裝置;負責重點稅源納稅人的日常監控,對納稅人申報真實性、發票使用、減免和備案等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控評估,開展非居民稅收管理,並配合專業化評估部門開展工作;負責研究重點稅源企業經營情況、行業特點、贏利模式,掌握相關產業財稅政策,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上報重點稅源分析資料,監控稅負、物耗、成本費用率等預警指標,防範重點稅源流失和執法風險,保障主體稅源的穩定;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原該科負責的出口退稅業務整體劃轉機關黨辦(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稅源管理科設科長崗、綜合業務崗、戶籍管理崗、監控評估崗4類崗位。
(七)機關黨辦(對外稱“進出口稅收管理科”)
負責出口企業退免稅資格認定、變更、註銷;負責受理生產企業“免、抵、退”稅和外貿企業退稅申報,負責開具相關涉稅證明;負責生產企業“免、抵、退”稅和外貿企業退稅的計算機審核和覆核,以及特殊貿易方式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審核覆核;負責來料加工企業、小規模納稅人出口貨物的免稅核銷,以及外商投資企業採購國產設備退稅的手冊核發及設備監管;負責出口退免稅調查和預警評估、外局函調核實、生產企業出口視同自產產品退稅函調;負責出口退免稅的相關資料及報表的上報、歸檔工作;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機關黨辦(進出口稅收管理科)設科長崗、認定證明管理崗、退免稅申報崗、退免稅審核崗、退免稅調查評估崗5類崗位。
(八)稽查局
負責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負責對管轄區域內的納稅人按分級分類稽查體制分工進行稅務稽查;負責發票協查、涉稅舉報案件的受理和查處;負責一體化聯動機制交辦的稽查案件;負責稅務強制執行、稅收保全;負責重大涉稅案件提交審理;負責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工作配合併按規定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稅務違法犯罪行為案件;負責配合市局辦理反避稅協查案件;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稽查局設局長崗、股長崗、案源管理崗、檢查執行崗、稽查審理崗5類崗位。
(九)城區和李園稅務分局
負責對管轄區域內的中小稅源納稅人的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和信息服務;負責按屬地對中小稅源納稅人加強戶籍管理,開展戶籍巡查、稅收調查、涉稅信息採集、待辦事宜、征管檔案等日常基礎征管工作;負責催報催繳、清繳欠稅、清理非正常戶、送達文書,提醒納稅人及時足額繳納稅款和報送涉稅資料信息,督導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要求安裝、使用稅控裝置;負責與相關地方政府部門的日常聯繫,建立協稅護稅網路,落實財源建設任務;負責運用信息化手段按行業對屬地內的中小稅源納稅人進行日常監控評估,對納稅人申報真實性、發票使用、減免和備案等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日常性監控和簡易化評估,並配合專業化評估部門開展工作;負責對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推行核定徵收,並引導、幫助其建帳建制;負責個體納稅人的戶籍管理和信息維護,實施對個體業戶的催報催繳、漏征漏管戶實地核查、停業復業監控和非正常戶認定;負責個體建賬建制管理,組織定期定額業戶的集體評議、核定、調整應納稅額、製作傳遞核定定額文書;負責個體雙定業戶銀行網路申報納稅方式核定;負責個體稅源調查分析、雙定業戶典型調查、定額信息採集和核定定額文書送達;負責集貿市場分類管理;負責個體減免稅的日常監控;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城區和李園稅務分局分別設分局長崗、股長崗、綜合業務崗、戶籍管理崗、監控評估崗5類崗位。
(十)開發區稅務分局和各農村稅務分局
負責對管轄區域內的中小稅源納稅人的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和信息服務;負責設立同城通辦的辦稅服務視窗,辦理登記、發票、申報業務;負責按屬地對中小稅源納稅人加強戶籍管理,開展戶籍巡查、稅收調查、涉稅信息採集、待辦事宜、征管檔案等日常基礎征管工作;負責催報催繳、清繳欠稅、清理非正常戶、送達文書,提醒納稅人及時足額繳納稅款和報送涉稅資料信息,督導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要求安裝、使用稅控裝置;負責與相關地方政府部門的日常聯繫,建立協稅護稅網路,落實財源建設任務;負責運用信息化手段按行業對屬地內的中小稅源納稅人進行日常監控評估,對納稅人申報真實性、發票使用、減免和備案等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日常性監控和簡易化評估,並配合專業化評估部門開展工作;負責對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推行核定徵收,並引導、幫助其建帳建制;負責個體納稅人的戶籍管理和信息維護,實施對個體業戶的催報催繳、漏征漏管戶實地核查、停業復業監控和非正常戶認定;負責個體建賬建制管理,組織定期定額業戶的集體評議、核定、調整應納稅額、製作傳遞核定定額文書;負責個體雙定業戶銀行網路申報納稅方式核定;負責個體稅源調查分析、雙定業戶典型調查、定額信息採集和核定定額文書送達;負責集貿市場分類管理;負責個體減免稅的日常監控;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負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開發區稅務分局和各農村稅務分局分別設分局長崗、綜合業務崗、綜合服務崗、發票管理崗、戶籍管理崗、監控評估崗6類崗位。[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