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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元宵節直接相關。稱之為“塔火”,要燃燒起火焰,而且要壘成塔形了。
平定塔火,一般是在每年春節後,元宵節的前三天開始準備和進行。每當這個時節,平定縣城內城外的街道上,鋪面前,客棧前,所有朝街的工、商、兵、學等行業的門口,都要盤起一座塔火。就是街市旁的住戶也不例外。在平定縣的鄉、鎮、村莊裡,大多數人家也要壘起塔火。這種塔火,用煤炭做燃料,燃燒時間長,燒紅的炭火紅焰鮮亮,氣氛熱烈。
塔火,是用黃土合成的泥以及磚壘砌而成的高約一米五左右,用直徑一般為五十厘米的木棒槌貼成圓孔形狀,因而稱之為“棒槌火”。這種塔火,一爐火要裝一百五十到二百斤炭塊。而且每天裝一次。裝好點燃後,燃燒的火苗就從這無數個圓孔里噴出來。塔火的頂部,隨著十二生肖的年份推移,用黃泥做成兔、猴、虎、馬等生肖的造型。也有的用生鐵鑄成獅子、老虎、寶塔、元寶等造型。
塔火的點燃,一般在每年春節過後的 正月十四、十五、十六這三天隨著正月十五鬧紅火的街頭文藝活動和燈展的活動點燃,互相配合,相映成趣。平定也有時傳著另一種民諺:“ 耍十七、鬧十八、十九起來灰塌塌”之說。
平定 的元宵塔火延續多年,至今不衰,這與平定有質量優良的無煙煤供元宵塔火燃燒有關,也與民間正月十五鬧紅火的習俗緊密聯繫,點燃塔火是鬧紅火中的一個組成部分。而更為讓百姓奉為神明的,是當地流傳的“ 女蝸補天”的傳說,當地百姓把這種點燃塔火的活動,看成是對於“女媧補天”的一種鍊石補天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