幡[宗教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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幡(梵pataka,pataka、dhvaja、ketu),幡為旌旗的總稱,又作幡。

基本信息

簡介

幡[宗教用品] 幡[宗教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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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譯波哆迦、馱縛若、計都。與“幢”同為供養佛菩薩的莊嚴具,用以象徵佛菩薩之威德。在經典中多用為降魔的象徵。

《華嚴經》亦常謂造立此幡,能得福德,避苦難,往生諸佛淨土,又說供養幡可得菩提及其功德,故寺院、道場常加使用,因而成為莊嚴之法具。在《長阿含》卷四形狀,一般是由三角形的幡頭、長方形的幡身、置於幡身左右的幡手,及幡身下方的幡足構成,有大有小。通常是以布製成,也有金銅製、雜玉制、紙制等類。其所懸掛之場所,有時是堂內柱上,有時樹立在佛堂之前庭,或附著於天蓋之四隅。

種類

幡的種類有多種,可依其材質、形狀、目的等而分如下:

1、依材質分:有金銅幡、板幡、紙幡、玉幡(以寶玉裝飾者)、平幡(平絹所制者)、絲幡(束絲所制者)等名稱。

2、依色彩色:有五色幡(青、黃、赤、白、黑之五色幡,即續色幡)、八色幡(用於灌頂道場)、青幡(請雨經法)、黃紙幡(大元帥法)等名稱。

在《灌頂經》中卷十一說黃紙幡用於薦亡:“若四輩男女,若命終時,若已命過,於其亡日,造作黃幡,懸著剎上,使獲福德,離八難苦,得生十方諸佛淨土。幡蓋供養,隨心所願,至成菩提。幡隨風轉,破碎都盡,至成微塵,其福無量。幡一轉時,轉輪王位,乃至吹塵小王之位,其報無量。”

3、依儀禮分:有命過幡(人死時,為死者積福時而建)、續命(神)幡(為祈廷命而立)、送葬幡、施餓鬼幡。

4、依所掛場所而分:有堂幡、高座幡、天蓋幡、庭幡。

5、依幡身所描繪之圖會:有種子幡、三昧耶幡、佛像幡、蓮華幡。

此外,在我國,另有於幡身施以刺繡者,此稱繡幡。亦有造六角或八角之幢形,以兼具幡幢兩種功德者,稱為幢幡;其木製者,稱為木幢幡。

造幡功德

《撰集百緣經》卷七<頂上有寶蓋緣>記載,迦毗羅衛國有一個長者之妻子,誕生時空中懸有大幡蓋,因此名其為波多迦(即“幡”)。波多迦後出家得阿羅漢果,受世人敬仰。

《藥師本願經》、《十方隨願往生經》及《釋門正統》卷四等亦說命終時懸幡可廷壽或招福,此即是“續命神幡”與“命過幡”。

《釋迦譜》卷五<阿育王造八萬四千塔記>中說:“塔成造千二百織成幡及雜華,未得懸幡。王身有疾,伏枕慷慨曰:‘若威靈有感,願察我至誠,(中略)由是病癒增算十二,故因名為續命幡。’”

《灌頂經》卷十一也說及命過幡之功德:“若人臨終之日,當為燒香然燈續明,於塔寺中表剎之上,懸命過幡轉讀尊經竟三七日。所以然者命終人,在中陰中身如小兒,罪福未定應為修福,願亡者神使生十方無量剎土。承此功德必得往生。亡者世若有罪業應墮八難,幡燈功德必得解脫。”

密宗則謂幡具有無量佛德,如行者以頂觸幡則來世成道可至佛位,此稱灌頂幡。

《秘藏記》卷中也說:“世人皆以幡號灌頂,是以幡功德先為輪王,後終成佛以至佛果,名為灌頂。”

繪在幡上之圖像,稱繪幡,描繪佛、菩薩明王及天部的幡,包括佛像幡、五(七、八)如來幡、菩薩像幡、明王幡、不動幡、天王幡、七大龍神幡等,種類繁多;至於種子幡則是以種子代替圖繪的幡;三昧耶形幡又稱佛法幡,是描繪佛及菩薩三昧耶形的幡。所謂三昧耶形,即是以形表佛及菩薩為悟道所立的誓願,如諸佛之印相、觀音菩薩的蓮花及不動明王的劍等;幢幡是以六角或八角幢型所作的幡,將幢與幡的功德合為一體。木製幢幡,又稱為木幢幡。

拼音是fan的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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