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建設
常洪隧道由上海城建集團隧道股份公司建設,1999年6月8日開工,2002年3月2日建成通車,時任上海市副市長韓正和寧波市市長金德水出席通車儀式。隧道全長3267米,其中過江段長395米。隧道為雙孔隧道,每孔各設2車道,每車道寬3.75米,兩孔間設一管廊。隧道線形為駝峰形,兩岸高,中間低,最大縱坡為4%。為克服土壤含水量大,土體承載力不足,河流淤積強度大的困難,同時兼顧成本,工程採用樁基法沉管隧道的施工方法,這一施工方法為中國大陸首先採用。
從2008年開始,常洪隧道出現管壁滲水的現象。經過勘察,確定隧道沉管沒有發生滲漏,滲水都出現在隧道入口處的陸地上。上海市隧道工程軌道交通設計研究院專家估計,可能是伸縮縫出現裂縫。經過安全評估,不會對結構安全產生影響。2010年9月19日,常洪隧道開始進行夜間大修,為期一個月。
收費爭議
常洪隧道建設時採用BOT模式,上海城建集團、隧道股份和寧波中天投資有限公司分別出資45%、45%和10%,組建寧波常洪隧道發展有限公司,總註冊資本1.4億元。2003年,隧道股份接過上海城建集團的45%股份,其持股比例達到90%。
從建成起,常洪隧道向通行車輛收費,其收費標準為一類車10元、二類車20元、三類車30元。根據隧道股份的介紹,其擁有常洪隧道20年的專營權,但事實上,其獲得的收費年限最初只有5年,而後於2006年再次獲得收費權延長。據隧道股份公布的2008年年報顯示,常洪隧道所獲利潤占到該公司年淨利潤的近一成,但該公司表示,在這一項目上仍可能存在虧損。
由於建設之初,常洪隧道所在地區尚屬於郊區,但6年以後,由於江東的城市發展,世紀大道已經成為城市主幹道,因而這一收費給不少駕車通勤者帶來了經濟壓力。此外,由於部分寧波市民選擇繞行慶豐橋,這也給寧波市中心增加了交通壓力。因為這些原因,常洪隧道的收費問題屢屢成為寧波市民關心的熱點,也是連續幾年寧波市“兩會”期間的議題。而寧波市國資委一方面指出,是否取消收費需要與其他收費公路“通盤考慮”,另一方面以明州大橋等跨甬江工程即將通車為由,指出收費帶來的交通問題在將來可能得到改善。2008年1月8日,鎮海律師邱偉飛向寧波市江東區人民法院遞交訴狀,以收費未公示,收費標準未聽證,審批檔案未備案,違反《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為由,要求取消收費,並返還通行費10元。2008年7月2日,其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
2009年12月4日,寧波市人民政府表示,為緩解中心城區的交通擁堵,常洪隧道從2010年1月1日起取消收費。2009年12月25日,常洪隧道提前開始免費試通行。2010年1月20日,隧道移交新成立的市政隧道管理所管理。2011年3月20日,隧道股份發布公告,稱常洪隧道發展有限公司與寧波市市政管理處簽訂回購協定。
擁堵與限行
2009年12月25日,常洪隧道開始免費試通行,其車流量由原先的日2.4萬輛增長到日4萬輛,到次年1月20日更增長到日6萬輛。取消收費前經過隧道只需2分鐘,,但取消收費後在擁堵時段需要半小時甚至更長方能通過隧道。導致隧道擁堵一大原因是位於鎮海區的甬江水底隧道和招寶山大橋仍在收費,因而部分車輛轉移到常洪隧道通行。為此,2010年2月28日,這兩處收費點和寧波市境內其他3處收費點一同撤銷,但此後,由於舟山跨海大橋、寧波東站等設施的啟用,常洪隧道仍然交通壓力巨大。為此,寧波市交警部門採取了限行措施,禁止尖峰時段通行非寧波牌照貨車,且對小客車實行單雙號通行,但仍然難以有效緩解常洪隧道的交通壓力。
爭議
常洪隧道建成後收取通行費,這一收入在為隧道股份帶來大筆收入的同時,大大增加了寧波市民駕車出行的開支,因而自產生起爭議不斷,並引起了訴訟。2010年1月1日起,常洪隧道收費取消。收費取消後,隧道車流量大增。對此,寧波交警部門採取了相應的限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