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米膦酸

帕米膦酸

【用法用量】 【藥物過量】 【藥理作用】

帕米膦酸
【藥品名稱】
通用名:注射用帕米膦酸二鈉
【成份】
化學名稱:3-氨基-1-羥基亞丙基-1,1-二膦酸二鈉五水合物
分子式:C3H9NNa2O7P2·5H2O
分子量:369.11
【適應症】
惡性腫瘤並發的高鈣血症和溶骨性癌轉移引起的骨痛。
【規格】
(1)15mg;(2)30mg;(3)60mg。
【用法用量】
治療骨轉移性疼痛:臨用前稀釋於不含鈣離子的0.9%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液中。靜脈緩慢滴注4小時以上,濃度不得超過15mg/125ml,滴速不得大於15-30mg/2小時。一次用藥30-60mg。
治療高鈣血症:應嚴格按照血鈣濃度,在醫生指導下酌情用藥。一般推薦劑量:
治療前血清鈣濃度 總鈣量=游離鈣+蛋白結合鈣 推薦總劑量
(mmol/l) (mg%) (mg)
<3.0 <12.0 15-30
3.0-3.5 12.0-14.0 30-60
3.5-4.0 14.0-16.0 60-90
>4.0 >16.0 90

本用量指導原則是根據未校正的血清鈣值制定的,準確的標準宜按照血清蛋白校正的鈣值(離子鈣)來確定。
這一劑量的使用經驗有限。
【不良反應】
使用帕米膦酸二鈉的不良反應通常是輕度的和暫時的。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是無症狀鈣症,“流感樣”的症狀和輕度發熱(體溫升高>1℃,可以持續48小時)。發熱通常會自行消失而無需治療。急性“流感樣”反應通常只發生在第一次進行帕米膦酸二鈉治療的時候。有症狀的低鈣血症不常見。少數病人可出現輕度噁心、胸痛、胸悶、頭暈乏力及輕微肝腎功能改變等。使用最高劑量進行治療時,滴注部位的局部軟組織發炎也偶有發生。
【禁忌】
對帕米膦酸二鈉或其它雙膦酸鹽製劑有過敏史禁用。
【注意事項】
①本品需以不含鈣的液體稀釋後立即靜脈緩慢滴注,不可將本品直接靜脈滴注。
②本品不得與其它種類雙膦酸類藥物合併使用。
③本品主要經腎臟排泄,因此腎功能不全患者發生腎臟不良反應的風險相應增大。所以對長期頻繁接受本品滴注的病人,尤其是那些同時合併腎臟及疾病或對腎功能損害敏感性增加者(如多發性骨髓瘤和/或腫瘤引起的高鈣血症病人)應定期評價其有關腎功能的實驗室和臨床資料。
④由於尚無嚴重肝功損害患者使用本品的臨床試驗資料,目前無法對此類患者進行推薦。
⑤用於治療高鈣血症時,就同時注意補充液體,使每日尿量達2L以上。
⑥使用本品過程中,應注意監測血清鈣、磷等電解質水平。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孕婦應權衡利弊用藥,藥物可進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婦女慎用。
【老年用藥】
適當減量。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降鈣素聯合套用治療嚴重高鈣血症病人時,可產生協同作用,導致血清鈣降低更為迅速。
2、本品與其它潛在腎毒性藥物使用時應予以注意。當本品與少利度胺合用治療多發性骨髓瘤時,發生腎功能惡化風險增加。
其它相互作用尚未研究。
【藥物過量】
過量或速度過快,可能引起低鈣血症,出現抽搐、手指麻木麻木症狀,可適量補鈣。
【藥理作用】
本品為雙膦酸類藥物,體外和動物試驗表明可強烈抑制羥磷灰石的溶解和破骨細胞的活性,對骨質的吸收具有十分顯著的抑制作用。對癌症的溶骨性骨轉移所致的疼痛有止痛作用,亦可用於治療癌症所致的高鈣血症。
【藥代動力學】
文獻報導,癌症患者以該品45mg溶於500ml生理鹽水後靜脈滴注4小時以上,滴注結束時血濃度為0.96μg/ml,平均有51%的藥物以原形從尿中排泄,尿的排泄顯示雙相處置動力學特點,α和β半衰期分別為1.6小時和27.2小時。動物實驗表明:給藥後迅速從循環系統消除,主要分布在骨骼、肝臟、脾臟和氣管軟骨中。本品可長期滯留於骨組織中,半衰期最長可達300天。
肝損害
在針對肝功能正常(n=6)和輕中度肝功能損害(n=9)的男性癌症骨轉移患者進行的藥代動力學研究中,每位患者給予單劑該品90毫克並滴注4小時以上,肝損害患者的平均AUC(39.7%)和Cmax(28.6%)值顯示出較肝功正常患者高,但無論怎樣肝損害患者對帕米膦酸的血漿清除迅速,給藥12-36小時後血液中活性物質已檢測不出。由於本品給藥療程為一個月,不會出現藥物蓄積,因此,輕中度肝損害患者無須調整用藥劑量。
腎損害
癌症患者的藥代動力學研究表明,正常腎功能的患者和腎功能輕度到中度損害的患者其帕米膦酸在血漿中的藥時曲線下面積(AUC)沒有差別。嚴重腎功能損害病人(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鐘)的平均血漿藥時曲線下面積(AUC)大約是正常患者(肌酐清除率>90毫升/分鐘)的3倍。
【貯藏】
遮光,密閉,在陰涼處保存。
【包裝】
西林瓶裝,1瓶/盒。
【有效期】
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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