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
本品主要成分為布洛芬,其化學名稱為2-(4-異丁基苯基)丙酸。
分子式CHO
分子量206.28
性狀
白色或類白色粉末與橙紅色顆粒的混懸物,味甜,有香氣。
作用類別
本品為解熱鎮痛類非處方藥藥品。
適應症
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規格
34克:1.2克
用法用量
首次使用前加涼開水,振搖,至60毫升刻度線。臨用前搖勻口服。成人及12歲以上兒童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12歲以下小兒用量見下表:
年齡(歲) 體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次數
1-3 10-15 4 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
4-6 16-21 5 4-6小時重複用藥一次,24
7-9 22-27 8 小時內不超過4次。
10-12 28-32 10
不良反應
1.少數病人可出現噁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
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徵、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
禁忌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3.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症狀不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3.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4.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5.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
6.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其他解熱、鎮痛、抗炎藥物同用時可增加胃腸道不良反應,並可能導致潰瘍。
2.本品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同用時,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增加出血傾向。
3.本品與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藥物同用時,能使這些藥物的血藥濃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與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時,後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與抗高血壓藥同用時,也降低後者的降壓效果。
5.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過量:
過量可能引起頭痛、嘔吐、倦睡、低血壓等,一般在停藥後症狀即可自行消失。
藥理作用
本品為具有抗炎、解熱、鎮痛作用的非甾體抗炎藥。通過抑制花生四烯酸代謝中的環氧化酶、減少前列腺素
(PG)的合成而起作用,其消炎、鎮痛、解熱效果與阿司匹林、保泰松相似而優於對乙醯氨基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