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均衡

市場均衡

市場均衡是供給與需求平衡的市場狀態。在影響需求和供給的其他因素都給定不變的條件下,市場均衡由需求曲線與供給曲線的交點所決定。此時商品價格達到這樣一種水平,使得消費者願意購買的數量等於生產者願意供給的數量。在這種狀態下,買者與賣者都不再希望改變當時的價格與買賣的數量。市場處於均衡狀態時的價格稱為均衡價格,與均衡價格相對應的成交數量稱為均衡交易量(或均衡產量、均衡銷量)。

概述

分類

市場均衡分為一般均衡和局部均衡。

一般均衡是指一個經濟社會所有市場的供給和需求相等的一種狀態。一般均衡的理論代表人物是瓦爾拉斯。

局部均衡是指單個市場或部分市場的供給和需求相等的一種狀態,局部均衡理論的代表人物是馬歇爾。

市場類型

個體經濟學中的市場被劃分為4個類型:完全競爭、壟斷競爭、寡頭、壟斷。(後三個為不完全競爭》

市場與市場的架構

市場是各個經濟單位產生經濟關係進行交易的制度框架。

行業是指為同一個商品市場和提供產品所有廠商的總體。市場劃分

個體經濟學根據市場競爭程度的強弱來劃分市場類型,影響市場競爭程度的因素主要有4點:

1.市場上廠商數目;

2.廠商之間各自提供產品的差別程度;

3.單個廠商對市場價格的控制程度;

4.廠商進入或退出一個行業的難易程度。

市場論

1.完全市場上的均衡;

2.完全壟斷市場上的均衡;

3.壟斷市場上的均衡;4.寡頭市場上的均衡

含義

均衡是經濟學家從物理學中借鑑並發展出來的一個概念。在經濟學中,均衡最直接的含義被看成是“力量的平衡”,或者用來表示沒有內在“變革傾向”的一種狀態。所以,均衡最一般的意義是指經濟體系中一個特定的經濟單位或者經濟變數在一系列經濟力量的相互制約下所達到的一種相對靜止並保持不變的狀態。與物體的運動一樣,經濟體系中一個特定經濟單位也同樣受到來自不同方向的各種經濟力量的制約。當作用於這一經濟單位的各種力量相互抵消時,表明有關各方的願望得到了充分協調,從而經濟單位失去了進一步變動的動力,處於一種穩定的狀態。在這裡,均衡不僅僅表現為一種特定狀態,同時也給出了經濟單位運動的傾向性結果。因此,經濟學研究往往通過尋找趨於靜止的均衡狀態,以揭示經濟事物或經濟變數實現均衡的條件以及相應的變化規律。

市場供求均衡是均衡分析的一個重要事例。在單一 商品或者服務的市場上,需求和供給是決定市場價格的兩種相互對立的經濟力量,買者希望價格降低,而賣著希望得到更高的價格。如果前者的力量大於後者,那么價格就具有下降趨勢;相反,如果後者大於前者,則價格就趨於上升。因此,供求力量的相互作用使得一個市場處於均衡狀態,市場價格就趨於不變。

均衡是以決定系統的外在因素保持不變為條件的。如果系統的外在因素髮生改變,那么原有均衡勢必也會發生改變,系統會在新的條件下重新達到均衡。例如,消費者的需求發生變動,原有的市場均衡狀態就會被打破,市場將會藉助市場價格的波動,開始尋求新的均衡。

價格和數量

均衡價格和均衡數量含義:

合併圖冊 合併圖冊

消費者和生產者根據市場價格決定願意並且能夠購買或者能夠提供的商品數量,帶著各自的盤算,消費者與生產者一起進入市場,最終決定市場的均衡。

在一種商品或服務的市場上,市場需求和供給相互作用使得市場趨向於均衡。如果價格太高,消費者願意並且能夠購買的數量相對於生產者願意並且能夠出售的數量不足,生產者不能在該價格下銷售所有的產出,市場價格就會降低;相反如果價格太低,消費者的需求量相對與生產者的供給量過剩,消費者就不能購買到想要(而且買得起)的數量,市場價格就會提高。當供求力量相抵時,市場價格傾向於保持不變,此時市場處於均衡狀態如圖(2-3)

圖(2-3)D線表示需求曲線,S曲線表示供給曲線。我們把供求相等的點E定義為均衡點,把與E點相對應的價格水平定義為均衡價格(Pe)即供求平衡時的價格;把與E點相對應的產量定義為均衡產量Qe。即供求平衡的產量。

需求和供給相互作用決定均衡價格和均衡數量的過程

市場均衡是指市場供給等於市場需求的一種狀態。當一種商品的市場處於均衡狀態時,市場價格恰好使得該商品的市場需求量等於市場供給量,這一價格被稱為該商品的市場均衡價格。換句話說,市場處於均衡的條件是,市場需求量等於市場供給量,此時的價格為均衡價格。對應於均衡價格,供求相等的數量被稱為均衡數量。

1、設市場價格P1>Pe,如圖:此時,QS>QD,QDQS的距離為供大於求的產品數量即過剩的產品的數量,如果市場是充分競爭的,過剩產品的存在必然導致價格下降,隨著價格下降需求量擴大,供給量減少,最後達到E點,所以,價格的下降可以減少市場的產品積壓,使供求保持平衡。

2、設市場價格P2>Pe,如圖2-3此時QDQS的的距離即為短缺的量(供不應求)。此時,價格的上升可以擴大生產的產量,同時抑制消費。所以價格的上升可以清除市場上的短缺現象,從而使有供求保持一致。

一種商品的均衡價格是市場上需求和供給兩種相反力量共同作用的結果。當市場價格偏離均衡價格時,市場上會出現超額需求或者超額供給的不均衡價格和均衡數量。經濟學把供求隨價格變動而自動趨向均衡的情形看成是市場機制的自發調節。需要指出,在均衡價格下,一種商品的均衡數量只表明買賣雙方意願的交易量相等,並不是指買賣雙方實際交易量相等,後者在任意價格下總是相等的。此外,市場均衡的事先也需要一定的條件,如此,買賣雙方可以在不花費成本的條件下,充分獲取市場信息,而且交易可以瞬間進行,沒有中間商囤積等。

價格和數量的變動

市場均衡 市場均衡

1.需求變動對市場均衡的影響:

需求增加引起均衡價格上升,需求減少引起均衡價格下降。需求增加引起均衡產量增加,需求減產引起均衡產量減少。需求的變動引起均衡價格與均衡產量同方向變動。

2 .供給變動對市場均衡的影響:

供給增加引起均衡價格下降,供給減少引起均衡價格上升。供給增加引起均衡產量的增加,供給減少引起均衡產量的減少。供給的變動引起均衡價格反方向變動,供給的變動引起均衡產量同方向變動。

3.供求規律:

影響商品供求關係的非價格因素的變動對價格和產量的影響我們稱之為供求定理。

市場均衡 市場均衡

在市場機制中,供給量和需求量隨著價格變動自發調整,市場趨於均衡。不過,市場均衡是一種相對穩定的狀態,如果沒有外在因素的變動,市場需求和市場供給就會保持不變,這種均衡狀態也將維持下去。如果某些事件導致市場需求或供給發生變動,則意味著原有的市場均衡被打破,新的均衡又會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重新形成。相對於原有的均衡,新的均衡價格和均衡數量都會發生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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