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交響曲

海頓的《巴黎交響曲》,廣義指海頓在擔任艾斯特哈吉樂長期間創作的最後11首交響曲,即82—92號交響曲。這些交響曲應巴黎方面之邀而作,而狹義指82—87號的6首。當時的巴黎,除魯·戈洛在指揮神聖音樂會樂團,聖喬治(Le ch.J-B de Saint-Georges)指揮著薩馬爾音樂會樂團。由於是受巴黎貴族邀請而作,這些交響曲的首演自然也在巴黎進行,而後人更將這六首編號從82至87的作品統稱為《巴黎交響曲》。

巴黎交響曲簡介

1.莫扎特的第三十一交響曲D大調,K297。
2.海頓的第八十二至八十七交響曲的總稱。作於1785-86年。由六首交響曲輯成:1、,C大調;2、母雞交響曲,G大調;3、降E大調;4、皇后交響曲,降B大調;5、D大調;6、A大調。因受託於“巴黎奧林匹克音樂會”而作,故後人加於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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